临高县日成绿色循环产业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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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日成绿色循环产业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17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县日成绿色循环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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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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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日成绿色循环产业基地项目
海南日成 (略) "
(略) 临高县波莲镇循环经济产业试验基地
海南晨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10823.50m2,项目拟建设单层钢结构拆解车间厂房,单层钢结构报废车存储仓库2座,地上4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门卫室、磅房等。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室外给排水、污水处理、电气、消防等工程。
1.废气: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报废汽车废油液抽取过程散逸的有机废气、制冷剂挥发废气;拆解车间粉尘;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废气;厂区内非道路移动源;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拆解区域异味及恶臭;食堂油烟。 项目在油液抽取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挥发废气,两处集气罩采用一台负压风机进行抽气,收集的非*烷总烃统一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剪切、压块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两处集气罩采用一台负压风机进行抽气,收集的粉尘统一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油液暂存间、废铅蓄电池暂存间设置集气设备收集挥发废气,两处集气设备采用一台负压风机进行抽气,收集的非*烷总烃、硫酸雾统一经“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气囊可由设计好的小排气口排气,排出的气体主要成分为氮气,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办公楼楼顶排放。异味及恶臭主要采取加强厂区通风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拆解车间地面清洗水、报废车辆外表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车辆外表冲洗废水经均质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各股废水统一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厂区道路清扫、绿化浇灌,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汽车拆解过程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0dB。项目拆解设备均放置于封闭的拆解车间内,项目声源控制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厂房密闭隔声,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经过减震降噪、消声、距离衰减、车间隔声、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项目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铁、废织物及皮革、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其他不可回收利用物等。各类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回用配件储存区或一般固废储存区。本项目回用配件暂存于回用配件储存区,不能回用的部件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区,定期交由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铅蓄电池、燃料油、废发动机润滑油(机油)、废刹车油(制动液)、废变速箱油、废助力转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冷却液、其他废矿物油、废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废油液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含汞、含铅部件)、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含油用品及劳保用品、污水处理设施油泥及污泥、碱喷淋废液、废活性炭等。项目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技术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及进行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拟在2#仓库内北侧设置废铅蓄电池暂存区(约50m2)、废油液暂存区(约50m2)、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区(约42m2),各个危废暂存区均利用砖砌结构相隔开形成密闭式结构,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可以满足项目各类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要求。
本项目为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废旧橡胶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拟将波莲镇宁 (略) 东侧(2公顷用地)地块纳入我县城镇开发边界的说明》,本项目即 (略) 东侧(2公顷用地)地块,项目所在位置已纳入临高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件2。因此项目建设与《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的“三区三线”内容是相符合的。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大气污染物建议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非*烷总烃:0.077t/a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项目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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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7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县日成绿色循环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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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成 (略) "
(略) 临高县波莲镇循环经济产业试验基地
海南晨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10823.50m2,项目拟建设单层钢结构拆解车间厂房,单层钢结构报废车存储仓库2座,地上4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门卫室、磅房等。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室外给排水、污水处理、电气、消防等工程。
1.废气: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报废汽车废油液抽取过程散逸的有机废气、制冷剂挥发废气;拆解车间粉尘;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废气;厂区内非道路移动源;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拆解区域异味及恶臭;食堂油烟。 项目在油液抽取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挥发废气,两处集气罩采用一台负压风机进行抽气,收集的非*烷总烃统一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剪切、压块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两处集气罩采用一台负压风机进行抽气,收集的粉尘统一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油液暂存间、废铅蓄电池暂存间设置集气设备收集挥发废气,两处集气设备采用一台负压风机进行抽气,收集的非*烷总烃、硫酸雾统一经“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气囊可由设计好的小排气口排气,排出的气体主要成分为氮气,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办公楼楼顶排放。异味及恶臭主要采取加强厂区通风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拆解车间地面清洗水、报废车辆外表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车辆外表冲洗废水经均质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各股废水统一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厂区道路清扫、绿化浇灌,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汽车拆解过程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0dB。项目拆解设备均放置于封闭的拆解车间内,项目声源控制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厂房密闭隔声,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经过减震降噪、消声、距离衰减、车间隔声、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项目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铁、废织物及皮革、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其他不可回收利用物等。各类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回用配件储存区或一般固废储存区。本项目回用配件暂存于回用配件储存区,不能回用的部件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区,定期交由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铅蓄电池、燃料油、废发动机润滑油(机油)、废刹车油(制动液)、废变速箱油、废助力转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冷却液、其他废矿物油、废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废油液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含汞、含铅部件)、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含油用品及劳保用品、污水处理设施油泥及污泥、碱喷淋废液、废活性炭等。项目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技术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及进行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拟在2#仓库内北侧设置废铅蓄电池暂存区(约50m2)、废油液暂存区(约50m2)、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区(约42m2),各个危废暂存区均利用砖砌结构相隔开形成密闭式结构,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可以满足项目各类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要求。
本项目为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废旧橡胶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拟将波莲镇宁 (略) 东侧(2公顷用地)地块纳入我县城镇开发边界的说明》,本项目即 (略) 东侧(2公顷用地)地块,项目所在位置已纳入临高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件2。因此项目建设与《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的“三区三线”内容是相符合的。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大气污染物建议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非*烷总烃:0.077t/a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项目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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