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老城西单元05-12、05-25地块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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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老城西单元05-12、05-25地块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因面积预测不满足审批指标,部分图纸设计错误,结合工程整改需要,申请人 (略) 向我 (略) 老城西单元05-12、05-25地块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本次调整内容涉及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立面图和平面图(原设计错误)

(1)1#楼北立面11轴~14轴(二层至十七层),立面表达错误,现取消格栅; 1#楼北立面22轴~24轴二层立面表达错误,现增加格栅。

(2)2#楼北立面11轴~14轴和23轴~26轴(二层至十七层)立面表达错误,现取消格栅。

(3)4#北立面(一层至屋顶层)原立面楼梯间山墙表达有误,现取消门窗表达。

(4)11#楼北立面36轴~37轴(二层至十七层)立面表达错误,现取消格栅,36轴~37轴一层立面表达错误,增加格栅,34轴~36轴一层表达错误,取消格栅。

(5)补充标注1#、2#、3#、7#、8#、11#、12#、13#和 14#楼一层商业裙房门头处材质为米白色花岗岩(色号:1302,参考《CBCC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

(6)原12#和13#楼楼层标注错误,由4~25层平面图调整为4~26层平面图。

二、面积调整

(1)1#楼一层入户大堂向南缩,入户大堂面积由原134.6 ㎡调整为121.28㎡;商业范围向南缩,商业面积由原1015.23㎡调整为1010.73㎡。

(2)2#楼一层入户大堂向南缩,入户大堂由原面积203.82㎡调整为181.92 ㎡。

(3)5#楼南北两处飘窗取消,墙体分别向内缩,一处隔墙适当南扩0.4 m,公共文化用房面积由原51.06㎡调整为50.06 ㎡;屋顶机房屋2个楼梯间向南扩0.4 m,楼梯间面积由原24.46 ㎡调整为26.46㎡。

(4)6#楼入户大堂向内缩,入户大堂面积由原56.48㎡调整为49.78㎡;养老用房取消飘窗,墙体向内缩0.6 m,养老用房面积由原96.57㎡调整为95.57㎡。

(5)7#楼一层商业尽端墙体内缩4.1m,商业面积由原225.15㎡调整为210.15 ㎡。

(6)8#楼一层商业范围向北扩2.7 m,商业面积由原276.07㎡调整为292.77㎡,新增地下室门斗面积4.3㎡;入户大堂向内缩2.7m,入户大堂面积由原93.24㎡调整为76.04㎡。

(7)9#楼入户大堂向内缩2.75 m,入户大堂面积由原97.19 ㎡调整为79.69㎡;取消西侧墙体管井,管井由原面积9.01㎡调整为7.51㎡。

(8)13#楼墙体向内缩0.15 m,商业面积由原1536.08㎡调整为1534.28m2。

(9)14#楼物业用房墙体向西扩0.7 m,物业用房面积由原210.08㎡调整为224.64㎡。

三、平面布局调整

(1)墙体调整,2#楼、7#楼、8#楼一层商业局部墙体调整;4#楼1~7层局部墙体改动。

(2)3#楼一层入户大堂镜像调整。

(3)4#楼一层东侧原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调整至3#楼一层西侧。

(4)原12#楼一层西边两间商铺调整至13#楼一层东边。

四、总平图调整

05-25地块西侧人行出入口调整为人行兼临时消防应急出入口。

调整后,总平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建设规划科( (略) 万松东路146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6日

瑞资规示〔2023〕68号关于瑞安市老城西单元05-12、05-25地块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doc天禧广场调整最终8.7.pdf说明.pdf

因面积预测不满足审批指标,部分图纸设计错误,结合工程整改需要,申请人 (略) 向我 (略) 老城西单元05-12、05-25地块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本次调整内容涉及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立面图和平面图(原设计错误)

(1)1#楼北立面11轴~14轴(二层至十七层),立面表达错误,现取消格栅; 1#楼北立面22轴~24轴二层立面表达错误,现增加格栅。

(2)2#楼北立面11轴~14轴和23轴~26轴(二层至十七层)立面表达错误,现取消格栅。

(3)4#北立面(一层至屋顶层)原立面楼梯间山墙表达有误,现取消门窗表达。

(4)11#楼北立面36轴~37轴(二层至十七层)立面表达错误,现取消格栅,36轴~37轴一层立面表达错误,增加格栅,34轴~36轴一层表达错误,取消格栅。

(5)补充标注1#、2#、3#、7#、8#、11#、12#、13#和 14#楼一层商业裙房门头处材质为米白色花岗岩(色号:1302,参考《CBCC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

(6)原12#和13#楼楼层标注错误,由4~25层平面图调整为4~26层平面图。

二、面积调整

(1)1#楼一层入户大堂向南缩,入户大堂面积由原134.6 ㎡调整为121.28㎡;商业范围向南缩,商业面积由原1015.23㎡调整为1010.73㎡。

(2)2#楼一层入户大堂向南缩,入户大堂由原面积203.82㎡调整为181.92 ㎡。

(3)5#楼南北两处飘窗取消,墙体分别向内缩,一处隔墙适当南扩0.4 m,公共文化用房面积由原51.06㎡调整为50.06 ㎡;屋顶机房屋2个楼梯间向南扩0.4 m,楼梯间面积由原24.46 ㎡调整为26.46㎡。

(4)6#楼入户大堂向内缩,入户大堂面积由原56.48㎡调整为49.78㎡;养老用房取消飘窗,墙体向内缩0.6 m,养老用房面积由原96.57㎡调整为95.57㎡。

(5)7#楼一层商业尽端墙体内缩4.1m,商业面积由原225.15㎡调整为210.15 ㎡。

(6)8#楼一层商业范围向北扩2.7 m,商业面积由原276.07㎡调整为292.77㎡,新增地下室门斗面积4.3㎡;入户大堂向内缩2.7m,入户大堂面积由原93.24㎡调整为76.04㎡。

(7)9#楼入户大堂向内缩2.75 m,入户大堂面积由原97.19 ㎡调整为79.69㎡;取消西侧墙体管井,管井由原面积9.01㎡调整为7.51㎡。

(8)13#楼墙体向内缩0.15 m,商业面积由原1536.08㎡调整为1534.28m2。

(9)14#楼物业用房墙体向西扩0.7 m,物业用房面积由原210.08㎡调整为224.64㎡。

三、平面布局调整

(1)墙体调整,2#楼、7#楼、8#楼一层商业局部墙体调整;4#楼1~7层局部墙体改动。

(2)3#楼一层入户大堂镜像调整。

(3)4#楼一层东侧原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调整至3#楼一层西侧。

(4)原12#楼一层西边两间商铺调整至13#楼一层东边。

四、总平图调整

05-25地块西侧人行出入口调整为人行兼临时消防应急出入口。

调整后,总平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建设规划科( (略) 万松东路146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6日

瑞资规示〔2023〕68号关于瑞安市老城西单元05-12、05-25地块项目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doc天禧广场调整最终8.7.pdf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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