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贡高新区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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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贡高新区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自住建勘设函〔2023〕57号

自贡高新国有资本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四川远建 (略) 设计的自贡高新区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我局审查,同意按本次报送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高新区 (略) 东侧用地内,总用地面积12686.68平方米,容积率1.33。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285.26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6875.66 平方米。
二、在下阶段设计之前需完成绿化景观方案。
三、建筑 (略) 、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本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6日


自住建勘设函〔2023〕57号

自贡高新国有资本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四川远建 (略) 设计的自贡高新区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我局审查,同意按本次报送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高新区 (略) 东侧用地内,总用地面积12686.68平方米,容积率1.33。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285.26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6875.66 平方米。
二、在下阶段设计之前需完成绿化景观方案。
三、建筑 (略) 、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本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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