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拟审查公示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拟审查公示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 8 月 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0878-*(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
通讯地址: (略) 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2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楚雄州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略) 鹿城镇东升路磨盘山 | 楚雄州 (略) | 云南大学教育 (略) | 本项目总用地94.1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80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71m2。(新建地上建筑面积81826.19m2,新建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规模29613.52m2),保留房地划转现状建筑面积3537.0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住院康复大楼、后勤保障楼、 (略) 内生活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整体搬迁后总床位数1200床。 | 1、大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采用围挡、警示、洒水降尘等措施,针对施工废气项目采取了源头防治以及过程控制措施,措施有效可行。且施工是短期行为,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消失。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各单元、消毒池等上方均设置密封池盖,并设置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抽油烟机收集后由经油烟管道引到屋外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内,经临时旱厕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其进行清理;施工废采用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不外排;项目径流废水经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行政办公楼(保留建筑)办公废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后由提升泵提升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外排废水中氨氮及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经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污水收集及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防止雨水混入,并确保污水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及控制车辆减速和减少鸣笛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运营期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要求,南侧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排放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收集统一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禁止随意丢弃。运营期①项目区生活垃圾采用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隔油池油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③餐厨垃圾暂存于专用收集设施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④门诊、住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⑤验收期间对污水处理站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若鉴别结果属于危废,则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若鉴别结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⑥废紫外灯管、废药品、药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域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⑦格栅渣、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 5、环境监测 提出了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6、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3月16日,建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 (略) (略) 官方网站(网络链接:http://**)、彝海社区信息公示栏、医院信息公示栏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同时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3日在“民族时报”同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均有反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讲解和解释,并在报告中根据公众意见提出了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的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对公众意见无未采纳的情况。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 8 月 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0878-*(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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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21号环保部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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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楚雄州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略) 鹿城镇东升路磨盘山 | 楚雄州 (略) | 云南大学教育 (略) | 本项目总用地94.1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80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71m2。(新建地上建筑面积81826.19m2,新建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规模29613.52m2),保留房地划转现状建筑面积3537.0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住院康复大楼、后勤保障楼、 (略) 内生活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整体搬迁后总床位数1200床。 | 1、大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采用围挡、警示、洒水降尘等措施,针对施工废气项目采取了源头防治以及过程控制措施,措施有效可行。且施工是短期行为,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消失。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各单元、消毒池等上方均设置密封池盖,并设置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抽油烟机收集后由经油烟管道引到屋外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内,经临时旱厕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其进行清理;施工废采用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不外排;项目径流废水经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行政办公楼(保留建筑)办公废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后由提升泵提升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外排废水中氨氮及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经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污水收集及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防止雨水混入,并确保污水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及控制车辆减速和减少鸣笛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运营期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要求,南侧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排放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收集统一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禁止随意丢弃。运营期①项目区生活垃圾采用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隔油池油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③餐厨垃圾暂存于专用收集设施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④门诊、住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⑤验收期间对污水处理站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若鉴别结果属于危废,则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若鉴别结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⑥废紫外灯管、废药品、药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域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⑦格栅渣、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 5、环境监测 提出了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6、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3月16日,建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 (略) (略) 官方网站(网络链接:http://**)、彝海社区信息公示栏、医院信息公示栏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同时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3日在“民族时报”同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均有反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讲解和解释,并在报告中根据公众意见提出了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的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对公众意见无未采纳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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