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富兴家具有限公司木材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赤壁富兴家具有限公司木材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木材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7月5日, (略) (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1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木材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生产区、生活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赵李桥镇羊楼司村八组,实际总投资为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46%,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功夫茶台为主的系列产品及其他高端家俱产品4万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22年6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木材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6月23 (略) 生态 (略) 分局《关于木材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2]27号)。
(3)验收范围
与环评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一致,属于非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围农林浇灌。
(2)废气
下料粉尘:本项目在1#车间产尘工位安装集尘风管,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
木工粉尘:本项目1#车间木工粉尘和下料粉尘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从同一根15m排气筒排放。2#车间设置双筒布袋除尘器(4套),经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磨光粉尘:磨光工序均位于1#车间内,磨光废气和下料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
施胶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来自生产设备噪声,治理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木屑及边角料、收集粉尘及时清运、废拼板胶桶收集外售。
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化粪池pH排放浓度在7.15~7.22(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02~106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40.2~45.2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20~24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2.01~2.08mg/L之间,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pH5.5~8.5(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0mg/L、悬浮物≤100mg/L、氨氮无排放限值)。
(2)废气
下料粉尘、1#车间木工粉尘、磨光粉尘(有组织):验收监测期间,下料粉尘、1#车间木工粉尘、磨光粉尘排气筒(DA001)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在6.01~6.42mg/m3之间(均值浓度为6.25mg/m3),排放速率在0.064~0.075kg/h(均值排放速率为0.0705kg/h),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15m,排饭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165~0.223mg/m3之间,*醛的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在0.41~1.49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醛0.2mg/m3、非*烷总烃4.0mg/m3)。厂区开窗处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在1.15~1.30mg/m3之间,*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1h平均浓度10mg/m3)。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N1~N4昼间噪声在54.2~57.5dB(A),夜间噪声43.6~47.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总量
本项目实测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169t/a,环评及批复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219t/a,因此本项目实测总量可满足要求。
五、要求与建议
1、补充变更后营业执照。
2、补充胶水检测报告
3、补充边角料木屑清运协议。
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木材精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略)
木材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7月5日, (略) (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1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木材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生产区、生活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赵李桥镇羊楼司村八组,实际总投资为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46%,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功夫茶台为主的系列产品及其他高端家俱产品4万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22年6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木材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6月23 (略) 生态 (略) 分局《关于木材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2]27号)。
(3)验收范围
与环评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一致,属于非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围农林浇灌。
(2)废气
下料粉尘:本项目在1#车间产尘工位安装集尘风管,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
木工粉尘:本项目1#车间木工粉尘和下料粉尘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从同一根15m排气筒排放。2#车间设置双筒布袋除尘器(4套),经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磨光粉尘:磨光工序均位于1#车间内,磨光废气和下料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
施胶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来自生产设备噪声,治理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木屑及边角料、收集粉尘及时清运、废拼板胶桶收集外售。
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化粪池pH排放浓度在7.15~7.22(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02~106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40.2~45.2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20~24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2.01~2.08mg/L之间,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pH5.5~8.5(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0mg/L、悬浮物≤100mg/L、氨氮无排放限值)。
(2)废气
下料粉尘、1#车间木工粉尘、磨光粉尘(有组织):验收监测期间,下料粉尘、1#车间木工粉尘、磨光粉尘排气筒(DA001)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在6.01~6.42mg/m3之间(均值浓度为6.25mg/m3),排放速率在0.064~0.075kg/h(均值排放速率为0.0705kg/h),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15m,排饭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165~0.223mg/m3之间,*醛的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在0.41~1.49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醛0.2mg/m3、非*烷总烃4.0mg/m3)。厂区开窗处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在1.15~1.30mg/m3之间,*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1h平均浓度10mg/m3)。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N1~N4昼间噪声在54.2~57.5dB(A),夜间噪声43.6~47.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总量
本项目实测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169t/a,环评及批复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219t/a,因此本项目实测总量可满足要求。
五、要求与建议
1、补充变更后营业执照。
2、补充胶水检测报告
3、补充边角料木屑清运协议。
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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