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20万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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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20万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20万)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20万)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20万)220kV送出工程

项目位于闻喜县后宫乡、河底镇一带,线路起点为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场220kV升压站,线路终点为桐乡500kV变电站新建景能风电220kV间隔。

闻喜 (略)

山西万源 (略)

新建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升压站至桐乡500kV变电站220kV单回架空线路5.1千米,扩建桐乡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1个及配套通信光缆工程。项目共涉及输电杆塔16基,其中新建15基,利用已建桐金线双回路终端塔1基。

总投资金额为9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时昼间施工,控制车辆车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塔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进行植被恢复,各临时占地及时完成植被恢复,并将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土地复垦。运营期制定项目植被管理方案,对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20万)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20万)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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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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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20万)220kV送出工程

项目位于闻喜县后宫乡、河底镇一带,线路起点为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一期风电场220kV升压站,线路终点为桐乡500kV变电站新建景能风电220kV间隔。

闻喜 (略)

山西万源 (略)

新建景能闻喜清洁能源基地升压站至桐乡500kV变电站220kV单回架空线路5.1千米,扩建桐乡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1个及配套通信光缆工程。项目共涉及输电杆塔16基,其中新建15基,利用已建桐金线双回路终端塔1基。

总投资金额为9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时昼间施工,控制车辆车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塔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进行植被恢复,各临时占地及时完成植被恢复,并将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土地复垦。运营期制定项目植被管理方案,对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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