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二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郑 (略)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豫州大道以东、兖州路以西、鸿泽路以南、比亚迪路以北
建设内容:该项目依托郑州比亚迪新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的11#、20#、21#、23#、26-30#、43#、49#等厂房及配套用房,扩建年产40万付冲压件、40万付焊装件、40万付涂装件、40万付内外饰件、2712万件注塑嵌件、150万件车灯面罩喷涂件、48万套座椅面套烘烤件、55万车付包边汽车玻璃等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主要设备起重机、试模压力机、焊接机器人、转运机器人、手工焊机等、喷涂机器人、底涂机器人、喷涂设备、注塑机、上下料机械手、六轴机械臂、燃烧机、UV传送链条、退火炉、烘烤房、模压机、发泡机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郑 (略)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豫州大道以东、兖州路以西、洪泽路以南、竹贤南路以北郑 (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1-*
电子邮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中原区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16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郑 (略)
2023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