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富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富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略) 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船湾镇狮力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健宁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总投资6000万元, (略) 船湾镇狮力村,建设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7333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栋育肥舍等主体工程;栋综合楼、保暖设施、降温设施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20000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沼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原料粉碎加工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猪舍恶臭通过水泡粪工艺、定期冲圈、猪舍周边喷洒除臭剂、饲料添加EM等措施进行改善;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进行改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场内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水管道排入项目南侧小溪,废水排放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水作类标准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5标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圈舍排风扇、污水处理站运行、原料加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猪叫声。噪声源在采用猪舍隔声、距离衰减、采用低噪设备以及规范饲养等措施后,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液分离渣、沼渣与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暂存干粪棚,外售有机肥厂;布袋除尘器粉尘掺入饲料中,喂养猪仔;废脱硫剂由脱硫剂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病死 (略)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略) 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船湾镇狮力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健宁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总投资6000万元, (略) 船湾镇狮力村,建设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7333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栋育肥舍等主体工程;栋综合楼、保暖设施、降温设施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20000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沼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原料粉碎加工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猪舍恶臭通过水泡粪工艺、定期冲圈、猪舍周边喷洒除臭剂、饲料添加EM等措施进行改善;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进行改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场内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水管道排入项目南侧小溪,废水排放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水作类标准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5标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圈舍排风扇、污水处理站运行、原料加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猪叫声。噪声源在采用猪舍隔声、距离衰减、采用低噪设备以及规范饲养等措施后,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液分离渣、沼渣与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暂存干粪棚,外售有机肥厂;布袋除尘器粉尘掺入饲料中,喂养猪仔;废脱硫剂由脱硫剂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病死 (略)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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