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购买档案整理服务
2、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项目预算费用2万元。
3、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4、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拟定购买档案整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文书档案整理(不含档案盒)和数字化扫描。
(1)整理内容:文书档案约为6500件。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按照中标合同约定单价结算,但总价不得突破项目预算2万元,本次采购不含档案盒,档案盒由我局自行提供。
(2)整理要求:本次档案整理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代替DA/T22--2000)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数字化扫描、装订、整理归档、装盒、编写电子目录、建立电脑检索系统以及移交入库等。
(3)按照国标要求现场整理,不得打包出外整理,且不得外泄并签订保密协议。本次档案整理工作由我局提供工作场地,但相关工具、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5、在中标人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人员工伤和其他意外等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接受委托后2个月内完成具体项目档案整理工作。
7、项目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报价要求: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格,有效总价最低价中标。
9、成果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包括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数字化扫描、装订、整理归档、装盒、编写电子目录、建立电脑检索系统及移交入库等。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档案整理从业经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有效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16:00前,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庐江县庐城镇迎松路与黄山路交口西北角)。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单位法人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参保证明、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装订成册密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我单位需求完成项目档案整理工作,经移交我局档案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迎松路与黄山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人:严亚玲 吴克华 电话:0551--*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购买档案整理服务
2、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项目预算费用2万元。
3、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4、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拟定购买档案整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文书档案整理(不含档案盒)和数字化扫描。
(1)整理内容:文书档案约为6500件。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按照中标合同约定单价结算,但总价不得突破项目预算2万元,本次采购不含档案盒,档案盒由我局自行提供。
(2)整理要求:本次档案整理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代替DA/T22--2000)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数字化扫描、装订、整理归档、装盒、编写电子目录、建立电脑检索系统以及移交入库等。
(3)按照国标要求现场整理,不得打包出外整理,且不得外泄并签订保密协议。本次档案整理工作由我局提供工作场地,但相关工具、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5、在中标人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人员工伤和其他意外等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接受委托后2个月内完成具体项目档案整理工作。
7、项目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报价要求: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格,有效总价最低价中标。
9、成果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包括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数字化扫描、装订、整理归档、装盒、编写电子目录、建立电脑检索系统及移交入库等。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档案整理从业经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有效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16:00前,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庐江县庐城镇迎松路与黄山路交口西北角)。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单位法人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参保证明、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装订成册密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我单位需求完成项目档案整理工作,经移交我局档案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迎松路与黄山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人:严亚玲 吴克华 电话:0551--*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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