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鑫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水质污染防治设备、玻璃钢制品、冷镦机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宜兴市鑫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水质污染防治设备、玻璃钢制品、冷镦机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玻璃钢制品、冷镦机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地点: (略) 周铁镇前庄村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杰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玻璃钢制品、冷镦机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地点: (略) 周铁镇前庄村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杰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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