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新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吨PVC管材管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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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新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吨PVC管材管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万吨PVC管材管件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PVC管材管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大墅镇胡吕新街 79号1-3号厂房

建设单位: 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安徽 (略) 的标准化厂房约7200平方米,新建管材管件自动化生产线,购置生产及检测等设备,可年产1万吨PVC管材管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前定期清掏;接管后排至大墅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大墅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执行标准情况见下表。

(2)废气:拆包、配料产生的颗粒物,设置密闭的拆包间,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投料、破碎磨粉产生的颗粒物,产尘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冷混、热混、喷码、挤出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氯*烯,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喷码设备软帘密闭,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房。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万吨PVC管材管件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PVC管材管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大墅镇胡吕新街 79号1-3号厂房

建设单位: 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安徽 (略) 的标准化厂房约7200平方米,新建管材管件自动化生产线,购置生产及检测等设备,可年产1万吨PVC管材管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前定期清掏;接管后排至大墅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大墅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执行标准情况见下表。

(2)废气:拆包、配料产生的颗粒物,设置密闭的拆包间,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投料、破碎磨粉产生的颗粒物,产尘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冷混、热混、喷码、挤出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氯*烯,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喷码设备软帘密闭,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房。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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