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建高端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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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建高端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北方国建高端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北方国建高端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大墅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北方国建(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45亩,其中一期占地34亩,新建2栋加工车间用于生产,计容面积35795.57平方米,建筑面积12778.48平方米;二期占地面积11亩,新建一栋加工车间,计容面积约8800平方米。

一期可年产塑钢门窗8万平方米、断桥铝门窗20万平方米、木门窗和铝木复合门窗4万平方米、节能幕墙 15万平方米;二期可年产塑钢门窗2万平方米、断桥铝门窗10万平方米、木门窗和铝木复合门窗1万平方米、节能幕墙5万平方米。

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进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前定期清掏;接管后排至大墅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大墅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切割产生的颗粒物,产尘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焊接装配产生的非*烷总烃,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下料、刨料、打磨产生的颗粒物产尘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涂胶压合、装配产生的非*烷总烃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喷漆、调漆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喷漆房密闭,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参照执行《 (略) 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等,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胶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等,集中收集暂存在厂区危险固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北方国建高端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北方国建高端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大墅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北方国建(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45亩,其中一期占地34亩,新建2栋加工车间用于生产,计容面积35795.57平方米,建筑面积12778.48平方米;二期占地面积11亩,新建一栋加工车间,计容面积约8800平方米。

一期可年产塑钢门窗8万平方米、断桥铝门窗20万平方米、木门窗和铝木复合门窗4万平方米、节能幕墙 15万平方米;二期可年产塑钢门窗2万平方米、断桥铝门窗10万平方米、木门窗和铝木复合门窗1万平方米、节能幕墙5万平方米。

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进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前定期清掏;接管后排至大墅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大墅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切割产生的颗粒物,产尘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焊接装配产生的非*烷总烃,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下料、刨料、打磨产生的颗粒物产尘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涂胶压合、装配产生的非*烷总烃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喷漆、调漆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喷漆房密闭,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参照执行《 (略) 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等,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胶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等,集中收集暂存在厂区危险固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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