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专用设备及特殊钢精锻件技改项目
2023年8月1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专用设备及特殊钢精锻件技改项目
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专用设备及特殊钢精锻件技改项目 | (略) 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3号 | 江苏鑫 (略) | 江阴国信 (略) | 企业为提高产品竞争力,拟利用 (略) (略) 厂房15000平方米,购置1台天然气加热炉、1台LF炉,对专用设备及特殊钢精锻件加热、精炼工序进行技改,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项目投产后,专用设备及特殊钢精锻件生产能力保持不变,仍为2万吨/年。 | 1、废气:本项目LF精炼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利用现有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3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加热环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噪声源经合理布局,车间墙壁及隔声房隔声,并经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回收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采取合理措施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以后,能够做到无固废外排。 | 0510-* *@*63.com |
2 | 年产50万个汽车配件新建项目 | (略) 顾山镇工业园区北山路7号-2 | (略) (略) | 江阴 (略) | 本项目位于顾山镇工业园区内, (略) (略) 厂房2000平方米,购置油压机、数控车床、数控钻床、抛丸机、倒角机等生产设备85台,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50万个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切割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捕集后经两套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无锡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锯床、数控切料机、油压机、数控车床、数控钻床、数控钻铣床、拉床、倒角机、磨床、滚丝机、抛丸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90dB(A),噪声源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等防治措施后,再通过建筑物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为滤尘、废钢丸、金属废料、废滤袋、不合格品,产生量7.3124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废为废切削液、废菜油、废液压油,产生量0.78t/a,经收集后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固废均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不外排。 | 0510-* *@*63.com |
3 | 年产15万平方米高档铝合金门窗新建项目 | (略) 周庄镇山泉村兴泉路115、117号 | 江苏卫 (略) | 南京源 (略) | 企 (略) 周庄镇山泉村兴泉路115、117号,拟租用江苏 (略) 5000平方米及江苏卫士帕 (略) 7000平方米厂房,购置国产酸洗线、喷涂线、粉体箱型炉设备、覆膜机、分切机、滚齿机、液压机、复合机、加工中心、冲床等设备共计90台套,项目投产后年生产铝合金门窗15万m2。 | 1、废气:本项目脱脂、酸洗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废气密闭收集进入各自自带回收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接入DA004排放。本项目酸洗工序氟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喷涂工序颗粒物,固化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固化工序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以前处理车间向外10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地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故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酸洗生产线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酸洗生产线、喷涂线、粉体箱炉型设备等生产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建设单位针对各噪声源噪声产生特点,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酸、废塑粉、金属废料、废活性炭、收集滤尘、废水处理污泥、废膜、蒸发残渣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厂内回用或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0510-* *@*63.com |
公开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专用设备及特殊钢精锻件技改项目 | (略) 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3号 | 江苏鑫 (略) | 江阴国信 (略) | 企业为提高产品竞争力,拟利用 (略) (略) 厂房15000平方米,购置1台天然气加热炉、1台LF炉,对专用设备及特殊钢精锻件加热、精炼工序进行技改,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项目投产后,专用设备及特殊钢精锻件生产能力保持不变,仍为2万吨/年。 | 1、废气:本项目LF精炼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利用现有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3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加热环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噪声源经合理布局,车间墙壁及隔声房隔声,并经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回收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采取合理措施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以后,能够做到无固废外排。 | 0510-* *@*63.com |
2 | 年产50万个汽车配件新建项目 | (略) 顾山镇工业园区北山路7号-2 | (略) (略) | 江阴 (略) | 本项目位于顾山镇工业园区内, (略) (略) 厂房2000平方米,购置油压机、数控车床、数控钻床、抛丸机、倒角机等生产设备85台,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50万个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切割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捕集后经两套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无锡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锯床、数控切料机、油压机、数控车床、数控钻床、数控钻铣床、拉床、倒角机、磨床、滚丝机、抛丸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90dB(A),噪声源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等防治措施后,再通过建筑物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为滤尘、废钢丸、金属废料、废滤袋、不合格品,产生量7.3124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废为废切削液、废菜油、废液压油,产生量0.78t/a,经收集后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固废均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不外排。 | 0510-* *@*63.com |
3 | 年产15万平方米高档铝合金门窗新建项目 | (略) 周庄镇山泉村兴泉路115、117号 | 江苏卫 (略) | 南京源 (略) | 企 (略) 周庄镇山泉村兴泉路115、117号,拟租用江苏 (略) 5000平方米及江苏卫士帕 (略) 7000平方米厂房,购置国产酸洗线、喷涂线、粉体箱型炉设备、覆膜机、分切机、滚齿机、液压机、复合机、加工中心、冲床等设备共计90台套,项目投产后年生产铝合金门窗15万m2。 | 1、废气:本项目脱脂、酸洗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废气密闭收集进入各自自带回收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接入DA004排放。本项目酸洗工序氟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喷涂工序颗粒物,固化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固化工序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以前处理车间向外10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地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故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酸洗生产线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酸洗生产线、喷涂线、粉体箱炉型设备等生产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建设单位针对各噪声源噪声产生特点,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酸、废塑粉、金属废料、废活性炭、收集滤尘、废水处理污泥、废膜、蒸发残渣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厂内回用或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0510-* *@*63.com |
公开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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