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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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75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141号)和《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函〔2022〕55号)等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 (略) 得荣县力比铅多金属矿普查”矿业权作出关闭决定,具体由县自然资源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注销探矿权。

按照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得荣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 (略) 甘孜州得荣县河西上街金沙酒店15楼(得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6)*;

附件:《得荣县关闭矿权名单》


得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得荣县关闭矿业权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许可证号

矿权人名称

矿业权取得方式(申请审批/招拍挂)

矿业权是否有效

矿业权有效期止

退出类别

1

(略) 得荣县力比铅多金属矿普查

T*78

(略) 静 (略)

申请审批

2018.7.2

奖补退出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75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141号)和《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函〔2022〕55号)等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 (略) 得荣县力比铅多金属矿普查”矿业权作出关闭决定,具体由县自然资源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注销探矿权。

按照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得荣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 (略) 甘孜州得荣县河西上街金沙酒店15楼(得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6)*;

附件:《得荣县关闭矿权名单》


得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得荣县关闭矿业权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许可证号

矿权人名称

矿业权取得方式(申请审批/招拍挂)

矿业权是否有效

矿业权有效期止

退出类别

1

(略) 得荣县力比铅多金属矿普查

T*78

(略) 静 (略)

申请审批

2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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