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3年8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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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3年8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真:0877-*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编:*

公示时限: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略) 政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和扬武片区大开门

新平县基础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

云南清 (略)

该项目涉及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和扬武片区大开门。建设内容包括供水工程、污水工程、垃圾工程、市政道路四大部分。项目总投资8262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7.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98%。

2022年10月9日,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 (略) 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22〕68号)对《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22〕43号)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项目代码:2206-*-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的各子项目均属于“鼓励类”。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源为扬尘和机械尾气。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建筑材料装卸过程、土方开挖、回填、车辆运输过程及施工垃圾清理过程,起尘点将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污染。施工期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如载重汽车、推土机、挖掘机等)主要以柴油为燃料,加上重型机械的尾气排放量较大,故尾气排放使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受到污染,尾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主要有CO、THC、NO2等。

2、废水

项目各工程施工人员住宿主要租用当地居民住房,未在项目区设置施工生活营地,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化粪池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地面浇灌、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等过程,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施工过程如遇下雨,施工场地不可避免会遭遇降雨冲刷,使得施工场地成为面源污染源。暴雨时,施工场地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等形成的泥浆水,会携带大量泥沙、土壤养分、水泥及其它地表固体污染物,地表径流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S。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为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为场地平整开挖产生的土方、施工活动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

再生水厂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再生水厂处理工艺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厨房油烟。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厂和扬武(大开门)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等。污泥综合处置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混合发酵过程中产生的NH3、H2S,筛分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堆存间产生的NH3、H2S;以及食堂油烟。建筑垃圾处理产污工段有上料、破碎、筛分输送、卸料、堆场,再生砖处理过程主要有配料废气以及水泥筒仓粉尘,建筑垃圾填埋区废气主要有装卸、摊平粉尘,堆场扬尘;办公生活区主要为食堂油烟。垃圾中转站营运期间主要大气污染为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及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道路工程两侧形成的污染或影响,主要为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内燃机燃油时排放的尾气造成。尾气中含的主要有害气体有烟尘、CO、THC、NO2、SO2等污染物。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表现在:再生水回用工程职工生活废水和处理达标回用水,扬武(大开门)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和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水正常排放,污泥综合处置工程职工生活废水,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车辆冲洗废水、建筑垃圾填埋区淋滤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废水,垃圾中转站垃圾压滤液、设备冲洗废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中转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再生回用水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处置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垃圾中转站设备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噪声,新平大道延长线来往车辆噪声等。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表现在职工生活垃圾、各池子污泥、机修废物、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生产固废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期间需经常洒水保持场地表土湿润,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严密遮盖或存放库房内,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均应设置车辆冲洗台。

(2)施工机械尾气

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

2、施工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在各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建设开挖应在旱季完成,避开雨季开挖,减少雨季地表径流进入周围河流河,从而减缓对周围水体的影响。禁止在入河河流一侧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临时施工场地、表土堆场均设置远离河道一侧,避免施工材料、表土堆放过程中洒落至附近水体内。施工时在临时堆土场设置临时挡墙及修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对雨水进行纳蓄,晴天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从源头上减少地表径流进入平甸河和小河底河的量。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拦挡设施,并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

4、施工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土石方

各子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应尽量用于施工场地的回填,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弃土消纳场处置,不设置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充分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给予统一收集,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再生水回用厂

再生水回用厂构筑物周边设有绿化植被,臭气经绿化带净化后呈无组织排放。

(2)扬武(大开门)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采用“生物过滤”工艺来处理恶臭气体,设计1套除臭系统,废气量为10000m3/h,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管道在引风机的作用下,进入生物过滤床进行除臭处理,并达标排放。

(3)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采用“生物过滤”工艺来处理恶臭气体,设计1套除臭系统,废气量为5000m3/h,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管道在引风机的作用下,进入生物过滤床进行除臭处理,并达标排放。

(4)污泥综合处置厂

于原料堆存间南侧配备1台生物除臭系统,风机风量为11000m3 /h。污泥综合处置厂混合、发酵车间和原料堆存间收集废气负压抽至(收集效率为75%)生物过滤系统(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在筛分破碎机上方设置一套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风量5000m3/h、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

①破碎车间和分选车间均为密闭车间,采用“前端微米级干雾抑尘+末端袋式除尘结合”的工艺作为除尘工艺,即在料斗四周以及振动筛顶部边沿、破碎机顶部边沿等位置设置微米级干物抑尘万向节喷雾器,在料斗一侧以及破碎、筛分一侧设置抽吸口。此外,共设置两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分别位于破碎车间和分选车间。破碎、分选产生粉尘分别收集经各自车间内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从一根离地15m的排气筒排放。

②每个水泥筒仓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排放。

③项目建筑垃圾堆场为密闭厂房,且在厂房顶部安装有微米级干物抑尘万向节喷雾器;原料堆放区采用2套远程喷雾对贮料坑进行洒水降尘;制砖车间为密闭车间,抑尘效率可达90%,车间顶部安装有微米级干物抑尘万向节喷雾器;对平台建筑垃圾及时洒水碾压。

(6)垃圾中转站

垃圾中转站废气通过压缩转运车间内雾化喷淋除臭除尘后,再采用生物过滤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75%。被收集的废气通过生物过滤(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再生水回用厂

于再生水回用厂厨房设置一个容积为0.3m3的隔油池,再生水回用厂北侧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化粪池,产生的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进入南侧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污泥综合处置厂

于污泥综合处置厂设置一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污泥综合处置厂北侧设置1个容积为3m3的化粪池,产生的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在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采用密闭罐车抽运至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

①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可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再生砖搅拌用水;设置1个平流式沉砂池,位于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区垃圾坝下方,沉淀池尺寸:L×B×H=10m×15m×3m,容积为450m3,用于收集沉淀建筑垃圾填埋区产生的雨水淋滤废水,经平流式沉砂池处理后可回用于项目填埋区洒水降尘。

②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拟在厂区内低洼处设置一个容积为81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雨水回用于厂区非雨天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拟设置1个隔油池,容积为1.0m3;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设置一座处理规模为6.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选取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会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4)垃圾中转站

于垃圾中转站西南侧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化粪池;于垃圾转运车间东南侧设置1个容积为20m3的收集池。项目垃圾中转站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垃圾压滤液、设备冲洗废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一起排入收集池,收集后采用罐车抽运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5)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为1000m3/d,采用“一级预处理(旋流沉砂池+升流式水解酸化反应器)+二级生化处理(A2/O-MBR生化池)+深度处理(机械絮凝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次氯酸钠)”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通过管道引至绿色钢城片区1#高位水池(10000m3),作为绿色钢城片区冲渣工业用水。

(6)扬武片区大开门污水处理厂

扬武片区大开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为5000m3/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2O+二沉池+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经管道引至大开门片区大平地高位水池(2000m3)和2#高位水池(4000m3),作为大开门片区工业用水, (略) (轧钢-冷轧、酸洗、镀锌、卷管焊管)、瀛洲水泥厂以及田房组团带钢酸洗冷轧及制管项目等生产用水。

3.噪声

①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项目环境敏感点。

②于项目各工程出入口处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牌,并且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避免随意鸣笛;将项目区产生噪声对项目环境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③在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东北侧临近居民一侧设置挡墙等措施,减小生产噪声对居民住户的影响。

④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维修。

4.固废

(1)再生水回用厂

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清水池、管道污泥清运至项目南侧新平县污水处理厂与新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同暂存于污泥储池内,与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同处置;工程拟于综合设备房建设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检修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2)两个综合污水处理厂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格栅渣、沉淀池沉渣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 号):“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由于本项目未建设,无法对污泥进行鉴别,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时先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水处理污泥,并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若属于危废,则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运至污泥综合处置厂进行处置;废化学品包装物属于可回收利用资源,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项目拟于扬武(大开门)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和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分别建设1间5m2的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弃生物填料更换时由除臭设备厂家带走,不在厂内暂存;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3)污泥综合处置厂

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本工程采用布袋除尘器系统对筛分粉碎车间产生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程更换下来的废生物滤池滤料由厂家带走处理。

(4)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

分拣固废、金属杂物分类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回收仓库区,全部外售废品收购站;轻质杂物分类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回收仓库区,送至厂区东南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不合格产品能循环利用的返回工艺重加工,不能循环利用的运至项目区其他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除尘灰回用于项目再生砖生产原料使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厂区东南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工程拟于生产厂房内设置1间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垃圾中转站

沉淀池沉渣直接送入本工程的垃圾中转站一并与转运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然后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收集后一并与转运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然后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理;废除臭剂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4.环境风险

本项目存在危险性的主要物质为废机油、氨气、硫化氢、柴油、次氯酸钠、硫酸。项目建设单位只要落实相关风险措施、严格管理、将能有效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则能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在此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5、土壤

项目建设完成后,进一步加强厂区防渗及厂区周围的绿化工作,对项目区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进行分区防渗,以进一步减缓废水事故渗漏可能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6、地下水

项目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废水经管道引至绿色钢城片区1#高位水池(10000m3);再生水回用厂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新平县城绿化浇灌;污泥综合处置厂污水排入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扬武(大开门)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废水经管道引至高位水池,回用于大开门片区工业水回用,通过对建设区地表进行的平整及硬化处理,减少了雨水冲刷形成地表径流积存下渗的可能;对项目区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道均采取防渗措施且满足相应的防渗系数要求后,本项目可以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污染,对周围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调查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采用网站、报纸和现场公示。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团体和群众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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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真:0877-*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编:*

公示时限: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略) 政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和扬武片区大开门

新平县基础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

云南清 (略)

该项目涉及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和扬武片区大开门。建设内容包括供水工程、污水工程、垃圾工程、市政道路四大部分。项目总投资8262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7.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98%。

2022年10月9日,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 (略) 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22〕68号)对《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22〕43号)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项目代码:2206-*-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的各子项目均属于“鼓励类”。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源为扬尘和机械尾气。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建筑材料装卸过程、土方开挖、回填、车辆运输过程及施工垃圾清理过程,起尘点将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污染。施工期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如载重汽车、推土机、挖掘机等)主要以柴油为燃料,加上重型机械的尾气排放量较大,故尾气排放使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受到污染,尾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主要有CO、THC、NO2等。

2、废水

项目各工程施工人员住宿主要租用当地居民住房,未在项目区设置施工生活营地,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化粪池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地面浇灌、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等过程,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施工过程如遇下雨,施工场地不可避免会遭遇降雨冲刷,使得施工场地成为面源污染源。暴雨时,施工场地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等形成的泥浆水,会携带大量泥沙、土壤养分、水泥及其它地表固体污染物,地表径流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S。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为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为场地平整开挖产生的土方、施工活动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

再生水厂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再生水厂处理工艺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厨房油烟。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厂和扬武(大开门)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等。污泥综合处置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混合发酵过程中产生的NH3、H2S,筛分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堆存间产生的NH3、H2S;以及食堂油烟。建筑垃圾处理产污工段有上料、破碎、筛分输送、卸料、堆场,再生砖处理过程主要有配料废气以及水泥筒仓粉尘,建筑垃圾填埋区废气主要有装卸、摊平粉尘,堆场扬尘;办公生活区主要为食堂油烟。垃圾中转站营运期间主要大气污染为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及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道路工程两侧形成的污染或影响,主要为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内燃机燃油时排放的尾气造成。尾气中含的主要有害气体有烟尘、CO、THC、NO2、SO2等污染物。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表现在:再生水回用工程职工生活废水和处理达标回用水,扬武(大开门)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和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水正常排放,污泥综合处置工程职工生活废水,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车辆冲洗废水、建筑垃圾填埋区淋滤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废水,垃圾中转站垃圾压滤液、设备冲洗废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中转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再生回用水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处置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垃圾中转站设备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噪声,新平大道延长线来往车辆噪声等。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表现在职工生活垃圾、各池子污泥、机修废物、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生产固废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期间需经常洒水保持场地表土湿润,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严密遮盖或存放库房内,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均应设置车辆冲洗台。

(2)施工机械尾气

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

2、施工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在各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建设开挖应在旱季完成,避开雨季开挖,减少雨季地表径流进入周围河流河,从而减缓对周围水体的影响。禁止在入河河流一侧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临时施工场地、表土堆场均设置远离河道一侧,避免施工材料、表土堆放过程中洒落至附近水体内。施工时在临时堆土场设置临时挡墙及修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对雨水进行纳蓄,晴天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从源头上减少地表径流进入平甸河和小河底河的量。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拦挡设施,并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

4、施工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土石方

各子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应尽量用于施工场地的回填,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弃土消纳场处置,不设置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充分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给予统一收集,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再生水回用厂

再生水回用厂构筑物周边设有绿化植被,臭气经绿化带净化后呈无组织排放。

(2)扬武(大开门)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采用“生物过滤”工艺来处理恶臭气体,设计1套除臭系统,废气量为10000m3/h,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管道在引风机的作用下,进入生物过滤床进行除臭处理,并达标排放。

(3)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采用“生物过滤”工艺来处理恶臭气体,设计1套除臭系统,废气量为5000m3/h,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管道在引风机的作用下,进入生物过滤床进行除臭处理,并达标排放。

(4)污泥综合处置厂

于原料堆存间南侧配备1台生物除臭系统,风机风量为11000m3 /h。污泥综合处置厂混合、发酵车间和原料堆存间收集废气负压抽至(收集效率为75%)生物过滤系统(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在筛分破碎机上方设置一套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风量5000m3/h、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程

①破碎车间和分选车间均为密闭车间,采用“前端微米级干雾抑尘+末端袋式除尘结合”的工艺作为除尘工艺,即在料斗四周以及振动筛顶部边沿、破碎机顶部边沿等位置设置微米级干物抑尘万向节喷雾器,在料斗一侧以及破碎、筛分一侧设置抽吸口。此外,共设置两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分别位于破碎车间和分选车间。破碎、分选产生粉尘分别收集经各自车间内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从一根离地15m的排气筒排放。

②每个水泥筒仓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排放。

③项目建筑垃圾堆场为密闭厂房,且在厂房顶部安装有微米级干物抑尘万向节喷雾器;原料堆放区采用2套远程喷雾对贮料坑进行洒水降尘;制砖车间为密闭车间,抑尘效率可达90%,车间顶部安装有微米级干物抑尘万向节喷雾器;对平台建筑垃圾及时洒水碾压。

(6)垃圾中转站

垃圾中转站废气通过压缩转运车间内雾化喷淋除臭除尘后,再采用生物过滤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75%。被收集的废气通过生物过滤(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再生水回用厂

于再生水回用厂厨房设置一个容积为0.3m3的隔油池,再生水回用厂北侧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化粪池,产生的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进入南侧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污泥综合处置厂

于污泥综合处置厂设置一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污泥综合处置厂北侧设置1个容积为3m3的化粪池,产生的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在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采用密闭罐车抽运至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

①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可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再生砖搅拌用水;设置1个平流式沉砂池,位于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区垃圾坝下方,沉淀池尺寸:L×B×H=10m×15m×3m,容积为450m3,用于收集沉淀建筑垃圾填埋区产生的雨水淋滤废水,经平流式沉砂池处理后可回用于项目填埋区洒水降尘。

②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拟在厂区内低洼处设置一个容积为81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雨水回用于厂区非雨天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拟设置1个隔油池,容积为1.0m3;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设置一座处理规模为6.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选取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会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4)垃圾中转站

于垃圾中转站西南侧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化粪池;于垃圾转运车间东南侧设置1个容积为20m3的收集池。项目垃圾中转站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垃圾压滤液、设备冲洗废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一起排入收集池,收集后采用罐车抽运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5)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为1000m3/d,采用“一级预处理(旋流沉砂池+升流式水解酸化反应器)+二级生化处理(A2/O-MBR生化池)+深度处理(机械絮凝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次氯酸钠)”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通过管道引至绿色钢城片区1#高位水池(10000m3),作为绿色钢城片区冲渣工业用水。

(6)扬武片区大开门污水处理厂

扬武片区大开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为5000m3/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2O+二沉池+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经管道引至大开门片区大平地高位水池(2000m3)和2#高位水池(4000m3),作为大开门片区工业用水, (略) (轧钢-冷轧、酸洗、镀锌、卷管焊管)、瀛洲水泥厂以及田房组团带钢酸洗冷轧及制管项目等生产用水。

3.噪声

①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项目环境敏感点。

②于项目各工程出入口处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牌,并且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避免随意鸣笛;将项目区产生噪声对项目环境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③在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东北侧临近居民一侧设置挡墙等措施,减小生产噪声对居民住户的影响。

④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维修。

4.固废

(1)再生水回用厂

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清水池、管道污泥清运至项目南侧新平县污水处理厂与新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同暂存于污泥储池内,与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同处置;工程拟于综合设备房建设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检修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2)两个综合污水处理厂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格栅渣、沉淀池沉渣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 号):“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由于本项目未建设,无法对污泥进行鉴别,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时先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水处理污泥,并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若属于危废,则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运至污泥综合处置厂进行处置;废化学品包装物属于可回收利用资源,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项目拟于扬武(大开门)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和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分别建设1间5m2的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弃生物填料更换时由除臭设备厂家带走,不在厂内暂存;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3)污泥综合处置厂

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本工程采用布袋除尘器系统对筛分粉碎车间产生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程更换下来的废生物滤池滤料由厂家带走处理。

(4)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

分拣固废、金属杂物分类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回收仓库区,全部外售废品收购站;轻质杂物分类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回收仓库区,送至厂区东南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不合格产品能循环利用的返回工艺重加工,不能循环利用的运至项目区其他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除尘灰回用于项目再生砖生产原料使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厂区东南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工程拟于生产厂房内设置1间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垃圾中转站

沉淀池沉渣直接送入本工程的垃圾中转站一并与转运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然后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收集后一并与转运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然后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理;废除臭剂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4.环境风险

本项目存在危险性的主要物质为废机油、氨气、硫化氢、柴油、次氯酸钠、硫酸。项目建设单位只要落实相关风险措施、严格管理、将能有效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则能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在此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5、土壤

项目建设完成后,进一步加强厂区防渗及厂区周围的绿化工作,对项目区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进行分区防渗,以进一步减缓废水事故渗漏可能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6、地下水

项目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废水经管道引至绿色钢城片区1#高位水池(10000m3);再生水回用厂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新平县城绿化浇灌;污泥综合处置厂污水排入桂山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扬武(大开门)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废水经管道引至高位水池,回用于大开门片区工业水回用,通过对建设区地表进行的平整及硬化处理,减少了雨水冲刷形成地表径流积存下渗的可能;对项目区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道均采取防渗措施且满足相应的防渗系数要求后,本项目可以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污染,对周围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调查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采用网站、报纸和现场公示。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团体和群众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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