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辉腾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辉腾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宜春袁州医药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 (略) 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 (略) 宜春袁州医药工业园内(原江西 (略) 厂址),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1′48.947″,北纬27°53′59.485″,全厂总占地面积40亩。项目厂区东侧为江 (略) ,南侧为江西珺 (略) ,西侧为 (略) ,北侧为江西锦上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由江 (略) 上游厂区供应的卤水(江 (略) 年产*吨卤水项目)及外购98%浓硫酸、碳酸钠、生石灰、氢氧化钠、草酸为原料,通过卤水除杂、压滤、浓缩、净化除杂、压滤、沉锂、离心分离、搅洗、离心分离、搅洗、离心分离、烘干、破碎、包装等工序达到年产电池级碳酸锂5000吨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产品方案:5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依托现有车间一、车间二,新建MVR系统;贮运工程新建浓硫酸储罐区、卤水储罐区、危化品仓库等;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办公楼,新建食堂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及蒸汽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含冷凝水输送专用管道1056m)、噪声治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及风险防范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万元,占总投资的4.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冷凝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更换的废气处理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实验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项目工艺冷凝废水大部分回用于溶解工序、碳酸钠溶液的配制及制备纯水,其他部分经收集后由专用管道输送至建设单位上游卤水项目球磨、搅洗工序(如后续生产过程中上游卤水项目不能完全消纳多余冷凝水,不能回用多出的冷凝水需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禁止排入雨水管网);更换的废气处理水回用于碳酸钠溶液的配制,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外排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水、纯水制备浓水合并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接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渥江、汇入袁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浓硫酸中和酸雾、碳酸锂烘干废气、碳酸锂破碎粉尘、碳酸锂包装粉尘。 浓硫酸中和酸雾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通过管道直连方式收集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等,粉碎、包装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烘干废气、破碎粉尘由管道收集,包装粉尘由集气罩收集一并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要求后经专用烟囱屋顶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投料粉尘、未收集到的浓硫酸中和酸雾、破碎粉尘、包装粉尘及硫酸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等,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硫酸雾。通过采取物料装卸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硫酸储罐加强密封、采取夏季水喷淋、罐体隔热、改进操作管理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加强车间地面及设备保洁,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车间一、车间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宜春袁州医药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 (略) 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 (略) 宜春袁州医药工业园内(原江西 (略) 厂址),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1′48.947″,北纬27°53′59.485″,全厂总占地面积40亩。项目厂区东侧为江 (略) ,南侧为江西珺 (略) ,西侧为 (略) ,北侧为江西锦上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由江 (略) 上游厂区供应的卤水(江 (略) 年产*吨卤水项目)及外购98%浓硫酸、碳酸钠、生石灰、氢氧化钠、草酸为原料,通过卤水除杂、压滤、浓缩、净化除杂、压滤、沉锂、离心分离、搅洗、离心分离、搅洗、离心分离、烘干、破碎、包装等工序达到年产电池级碳酸锂5000吨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产品方案:5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依托现有车间一、车间二,新建MVR系统;贮运工程新建浓硫酸储罐区、卤水储罐区、危化品仓库等;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办公楼,新建食堂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及蒸汽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含冷凝水输送专用管道1056m)、噪声治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及风险防范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万元,占总投资的4.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冷凝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更换的废气处理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实验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项目工艺冷凝废水大部分回用于溶解工序、碳酸钠溶液的配制及制备纯水,其他部分经收集后由专用管道输送至建设单位上游卤水项目球磨、搅洗工序(如后续生产过程中上游卤水项目不能完全消纳多余冷凝水,不能回用多出的冷凝水需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禁止排入雨水管网);更换的废气处理水回用于碳酸钠溶液的配制,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外排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水、纯水制备浓水合并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接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渥江、汇入袁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浓硫酸中和酸雾、碳酸锂烘干废气、碳酸锂破碎粉尘、碳酸锂包装粉尘。 浓硫酸中和酸雾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通过管道直连方式收集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等,粉碎、包装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烘干废气、破碎粉尘由管道收集,包装粉尘由集气罩收集一并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要求后经专用烟囱屋顶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投料粉尘、未收集到的浓硫酸中和酸雾、破碎粉尘、包装粉尘及硫酸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等,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硫酸雾。通过采取物料装卸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硫酸储罐加强密封、采取夏季水喷淋、罐体隔热、改进操作管理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加强车间地面及设备保洁,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车间一、车间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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