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泓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台州泓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台州泓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台州泓 (略)

项目建设地: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924泡沫塑料制造

建设规模:项目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台州 (略) 位于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闲置厂房作为产品生产基地,总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使用LDPE、单甘酯、*烷、母料、编织布、水性胶、水性油墨等作原辅料,购置混料机、发泡机、复合机、分切机、撕碎造粒一体机等设备,采用混合、发泡挤出、分切、复合、印刷、收卷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123

*.819

巧麻村

人群

二类区

东南

290

*.171

*.611

下沈村

东南

360

*.193

*.653

下汤村

东北

408

*.990

*.889

规划居住区

西南

170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本项 (略) 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UTM投影坐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气主要为发泡挤出废气(含风冷)、造粒挤出废气、复合废气、印刷废气等。

本项目发泡、造粒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出口排放速率为0.078kg/h、排放浓度为7.81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收集措施后,大部分工艺废气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企业在正常生产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由仙居县横溪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其中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从项目废水水质、水量情况以及仙居县横溪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纳污范围及规划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废水排入仙居县横溪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其正常运行不会造成明显的冲击影响,对纳污水体的影响不大,不触及水环境质量底线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发泡、造粒

非*烷总烃

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印刷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复合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Cr、NH3-N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纳入仙居县横溪镇城镇污水处理厂

纳管标准:《仙居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仙政发〔2008〕74号)其中,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出水标准: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声环境

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

②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

③风机设置减振基础,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

④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公用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设。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一般废包装物、 (略) ;边角料回用于破碎造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危废贮存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导流沟和收集井,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油桶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好防渗、防腐措施;加强现场管理。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操作工人培训,定期进行全厂设备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②在仓库、生产区设置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明火和产生火花。

③加强危废管理,设置专门危废贮存库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危废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完善危废台账管理制度。

④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⑤加强“三废”处理设施管理,确保“三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以及废气达标排放。一旦发生“三废”处理设施故障或非正常运行,立即停止生产,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⑥本项目所使用*烷气体应由正规厂家专业供给,由钢瓶盛装,*烷钢瓶应符合安全生产及检验合格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烷钢瓶应放置于单独区域,不得与其他原辅材料混合存放,同时禁止烟火,做好静电防控工作。温度不宜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采样固定位装置;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水废气监测制度;制定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水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废气处理耗材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

2、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组织环保机构,配套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并制度上墙,建立相关档案资料。

3、规范污水排污口、管道的设置与监测,做好污水零直排,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4、本环评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自主开展环保“三同时”验收。

5、项目产品方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或者厂区总平面布局发生重大变动以及选址更改,建设单位应及时另行审批或备案,必要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台州泓 (略) 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技改项 (略) 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根据《仙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区域属“ (略) 仙居县横溪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 (略) 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州泓 (略)

地址: (略) 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拱墅区嘉逸商业中心3幢707室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B区项目投资窗口

联系电话:0576-*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台州泓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8日


台州泓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台州泓 (略)

项目建设地: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924泡沫塑料制造

建设规模:项目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台州 (略) 位于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闲置厂房作为产品生产基地,总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使用LDPE、单甘酯、*烷、母料、编织布、水性胶、水性油墨等作原辅料,购置混料机、发泡机、复合机、分切机、撕碎造粒一体机等设备,采用混合、发泡挤出、分切、复合、印刷、收卷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123

*.819

巧麻村

人群

二类区

东南

290

*.171

*.611

下沈村

东南

360

*.193

*.653

下汤村

东北

408

*.990

*.889

规划居住区

西南

170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本项 (略) 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UTM投影坐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气主要为发泡挤出废气(含风冷)、造粒挤出废气、复合废气、印刷废气等。

本项目发泡、造粒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出口排放速率为0.078kg/h、排放浓度为7.81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收集措施后,大部分工艺废气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企业在正常生产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由仙居县横溪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其中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从项目废水水质、水量情况以及仙居县横溪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纳污范围及规划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废水排入仙居县横溪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其正常运行不会造成明显的冲击影响,对纳污水体的影响不大,不触及水环境质量底线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发泡、造粒

非*烷总烃

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印刷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复合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Cr、NH3-N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纳入仙居县横溪镇城镇污水处理厂

纳管标准:《仙居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仙政发〔2008〕74号)其中,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出水标准: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声环境

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

②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

③风机设置减振基础,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

④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公用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设。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一般废包装物、 (略) ;边角料回用于破碎造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危废贮存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导流沟和收集井,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油桶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好防渗、防腐措施;加强现场管理。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操作工人培训,定期进行全厂设备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②在仓库、生产区设置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明火和产生火花。

③加强危废管理,设置专门危废贮存库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危废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完善危废台账管理制度。

④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⑤加强“三废”处理设施管理,确保“三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以及废气达标排放。一旦发生“三废”处理设施故障或非正常运行,立即停止生产,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⑥本项目所使用*烷气体应由正规厂家专业供给,由钢瓶盛装,*烷钢瓶应符合安全生产及检验合格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烷钢瓶应放置于单独区域,不得与其他原辅材料混合存放,同时禁止烟火,做好静电防控工作。温度不宜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采样固定位装置;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水废气监测制度;制定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水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废气处理耗材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

2、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组织环保机构,配套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并制度上墙,建立相关档案资料。

3、规范污水排污口、管道的设置与监测,做好污水零直排,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4、本环评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自主开展环保“三同时”验收。

5、项目产品方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或者厂区总平面布局发生重大变动以及选址更改,建设单位应及时另行审批或备案,必要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台州泓 (略) 年产1000万米EA装修保护膜技改项 (略) 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根据《仙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区域属“ (略) 仙居县横溪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 (略) 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州泓 (略)

地址: (略) 仙居县横溪镇东一路以东四鸟坑溪以西睿莱克以北1号楼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拱墅区嘉逸商业中心3幢707室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B区项目投资窗口

联系电话:0576-*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台州泓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