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山西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两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废止山西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两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2010年8月18日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74号)、8月30日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0〕78号)于2023年7月7日废止。目前新的《 (略) 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将于近期印发。
经省政府同意,2010年8月18日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74号)、8月30日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0〕78号)于2023年7月7日废止。目前新的《 (略) 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将于近期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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