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生产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中山市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生产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生产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生产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桂和涂料厂
建设地点: (略) 横栏镇富庆三路13号之一第七层之一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生产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项 (略) 横栏镇富庆三路13号之一第七层之一,项目所在地的中心经纬度:东经E113°15′50.903″,北纬N22°32′14.393″。项目用地面积为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项目原设计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生产、加工、销售,年产:水性涂料331吨(其中4吨用于项目服装面料印花)、服装裁片印花36吨,现项目(一期)用地面积为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保持不变。实际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实际生产:水性涂料250吨(其中4吨用于项目服装面料印花)、服装裁片印花36吨。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略) 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项目于2022年5月委托深圳 (略) 对该搬迁改建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 2022年7月22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中(横)环建表[2022]0034号)。并于2022年12月9日申办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69T001V,项目(一期)开工日期为 2022 年7月23日,竣工日期为 2022 年8月22日,项目(一期)调试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2日止。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生活污及水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52吨/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横栏镇污水管 (略) 横栏镇 (略) 分处理后排放。
生产废水产生量约41.36吨/年,已建设废水收集池,废水定期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处理。
(二)废气
1、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粉尘及有机废气,废气在投料房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器+除雾器+活性碳吸附器处理后经32米烟囱高空排放,设备设计风量4800m3/h,共设置1个排放口。
2、分散搅拌、分散研磨、过滤灌装、丝印房废气经分散集气罩及丝印房密闭收集后一起经活性碳处理后经32米烟囱高空排放,一期设计处理风量为40000m3 /h,共设置1个排放口。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日常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普通包装袋、装服装面料面料等)以及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沾有印花胶浆的废抹布、沾有涂料的不锈钢滤网、废网版、废色粉包装袋、废乳化剂桶、固浆剂桶、感光胶罐、废菲林胶片、沾有涂料的废纸、水喷淋沉渣等)。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普通包装袋、装服装面料面料等,已建设一般固废堆放场地,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定 (略) 景通 (略) 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沾有印花胶浆的废抹布、沾有涂料的不锈钢滤网、废网版、废色粉包装袋、废乳化剂桶、固浆剂桶、感光胶罐、废菲林胶片、沾有涂料的废纸、水喷淋沉渣等。已建设危危险废物贮存仓(约15平方米),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第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要求,并定期统一 (略) (略) 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生产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生产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桂和涂料厂
建设地点: (略) 横栏镇富庆三路13号之一第七层之一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生产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项 (略) 横栏镇富庆三路13号之一第七层之一,项目所在地的中心经纬度:东经E113°15′50.903″,北纬N22°32′14.393″。项目用地面积为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项目原设计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水性涂料、服装面料印花生产、加工、销售,年产:水性涂料331吨(其中4吨用于项目服装面料印花)、服装裁片印花36吨,现项目(一期)用地面积为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保持不变。实际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实际生产:水性涂料250吨(其中4吨用于项目服装面料印花)、服装裁片印花36吨。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略) 桂和涂料厂搬迁改建项目于2022年5月委托深圳 (略) 对该搬迁改建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 2022年7月22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中(横)环建表[2022]0034号)。并于2022年12月9日申办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69T001V,项目(一期)开工日期为 2022 年7月23日,竣工日期为 2022 年8月22日,项目(一期)调试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2日止。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生活污及水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52吨/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横栏镇污水管 (略) 横栏镇 (略) 分处理后排放。
生产废水产生量约41.36吨/年,已建设废水收集池,废水定期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处理。
(二)废气
1、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粉尘及有机废气,废气在投料房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器+除雾器+活性碳吸附器处理后经32米烟囱高空排放,设备设计风量4800m3/h,共设置1个排放口。
2、分散搅拌、分散研磨、过滤灌装、丝印房废气经分散集气罩及丝印房密闭收集后一起经活性碳处理后经32米烟囱高空排放,一期设计处理风量为40000m3 /h,共设置1个排放口。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日常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普通包装袋、装服装面料面料等)以及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沾有印花胶浆的废抹布、沾有涂料的不锈钢滤网、废网版、废色粉包装袋、废乳化剂桶、固浆剂桶、感光胶罐、废菲林胶片、沾有涂料的废纸、水喷淋沉渣等)。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普通包装袋、装服装面料面料等,已建设一般固废堆放场地,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定 (略) 景通 (略) 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沾有印花胶浆的废抹布、沾有涂料的不锈钢滤网、废网版、废色粉包装袋、废乳化剂桶、固浆剂桶、感光胶罐、废菲林胶片、沾有涂料的废纸、水喷淋沉渣等。已建设危危险废物贮存仓(约15平方米),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第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要求,并定期统一 (略) (略) 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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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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