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瑞通钢铁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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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瑞通钢铁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瑞通钢铁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

(略) (略)

(略) 静海 (略) 螺旋车间东侧

天津海润 (略)

(略) 螺旋车间东侧的原有探伤室并退役一台XYD-1510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在螺旋车间西侧新建一座探伤室,使用1台XYD-22507/3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3mA),用于结构件螺旋钢管的无损探伤工作。

本项目新建探伤室选址位于老厂区内螺旋车间西侧,操作室与探伤室分开并尽量避开了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探伤室墙壁外5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类型环境敏感区。

探伤室拟设置门-机联锁装置,探伤室门口和内部拟同时设有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并与X射线探伤机联锁;拟在探伤室醒目的位置处设置对“照射”和“预备”信号意义的说明,并在探伤室防护门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拟在探伤室设置紧急停机按钮和紧急开门按钮;拟在探伤室内安装视频监
控装置;探伤室内西南角拟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探伤室拟配置一套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

辐射工作人员进入探伤室时拟佩戴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使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前,拟按要求检查剂量仪是否正常工作。

(报告书填写)

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瑞通钢铁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

(略) (略)

(略) 静海 (略) 螺旋车间东侧

天津海润 (略)

(略) 螺旋车间东侧的原有探伤室并退役一台XYD-1510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在螺旋车间西侧新建一座探伤室,使用1台XYD-22507/3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3mA),用于结构件螺旋钢管的无损探伤工作。

本项目新建探伤室选址位于老厂区内螺旋车间西侧,操作室与探伤室分开并尽量避开了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探伤室墙壁外5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类型环境敏感区。

探伤室拟设置门-机联锁装置,探伤室门口和内部拟同时设有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并与X射线探伤机联锁;拟在探伤室醒目的位置处设置对“照射”和“预备”信号意义的说明,并在探伤室防护门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拟在探伤室设置紧急停机按钮和紧急开门按钮;拟在探伤室内安装视频监
控装置;探伤室内西南角拟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探伤室拟配置一套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

辐射工作人员进入探伤室时拟佩戴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使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前,拟按要求检查剂量仪是否正常工作。

(报告书填写)

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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