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蔚来咖啡有限公司咖啡豆烘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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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蔚来咖啡有限公司咖啡豆烘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

咖啡豆烘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三茅街道翠竹北路666号海企科技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镇江 (略)

项目概况

(略) 是一家从事咖啡豆烘焙加工、销售的公司,2017 (略) (略) (略) 三茅街道翠竹北路666号海企科技园内的厂房进行“咖啡豆烘焙”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m2,形成年烘焙咖啡豆10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喷淋废水排入蓄水桶内暂存,待污水处理厂采样检测达接管标准后接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入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沙家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 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

咖啡豆烘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三茅街道翠竹北路666号海企科技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镇江 (略)

项目概况

(略) 是一家从事咖啡豆烘焙加工、销售的公司,2017 (略) (略) (略) 三茅街道翠竹北路666号海企科技园内的厂房进行“咖啡豆烘焙”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m2,形成年烘焙咖啡豆10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喷淋废水排入蓄水桶内暂存,待污水处理厂采样检测达接管标准后接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入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沙家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 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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