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器材生产研发制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康复器材生产研发制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康复器材生产研发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马山路 | |
建设单位: | 青岛驰健英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马山路,总占地面积38 亩,厂区包括两个地块,分别是马山路282号、马山路292号,租赁青岛 (略) 的土地,生产肩推康复、划船康复训练器、蹬腿康复训练器以及健身器材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酸洗房设置在二车间酸洗磷化区内,并单独采取“屋中屋”全封闭措施,酸洗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至“酸雾净化塔配套自动加药装置(净化液液位和pH自动控制)”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燃气热水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热洁炉有机废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DA001、DA003、DA00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DA002排气筒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标准限值要求;DA005 、DA006、 DA008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的“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要求;DA007排气筒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切割废气经密闭管线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设施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排污水及反渗透浓水作为清净下 (略) 政污水管网,废脱脂液、废表调液、水洗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烫干废水及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法,处理能力2t/h)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 (略) 处理,废水接管标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规定。 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金属碎屑与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环氧树脂粉末、塑料制品件、标准件、PAC(聚铝)、PAM)、焊渣、收集的颗粒物(切割、焊接、抛丸)、收集的喷粉颗粒物、废反渗透膜、热洁炉废渣、废滤芯及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场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包装材料(脱脂剂、表调剂)、废液压油、磷化槽渣、废酸、污泥、废过滤棉、脱脂槽废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劳保品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康复器材生产研发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马山路 | |
建设单位: | 青岛驰健英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马山路,总占地面积38 亩,厂区包括两个地块,分别是马山路282号、马山路292号,租赁青岛 (略) 的土地,生产肩推康复、划船康复训练器、蹬腿康复训练器以及健身器材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酸洗房设置在二车间酸洗磷化区内,并单独采取“屋中屋”全封闭措施,酸洗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至“酸雾净化塔配套自动加药装置(净化液液位和pH自动控制)”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燃气热水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热洁炉有机废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DA001、DA003、DA00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DA002排气筒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标准限值要求;DA005 、DA006、 DA008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的“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要求;DA007排气筒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切割废气经密闭管线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设施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排污水及反渗透浓水作为清净下 (略) 政污水管网,废脱脂液、废表调液、水洗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烫干废水及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法,处理能力2t/h)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 (略) 处理,废水接管标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规定。 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金属碎屑与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环氧树脂粉末、塑料制品件、标准件、PAC(聚铝)、PAM)、焊渣、收集的颗粒物(切割、焊接、抛丸)、收集的喷粉颗粒物、废反渗透膜、热洁炉废渣、废滤芯及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场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包装材料(脱脂剂、表调剂)、废液压油、磷化槽渣、废酸、污泥、废过滤棉、脱脂槽废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劳保品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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