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铜都街道
建设单位: (略) 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单位:云南水 (略)
建设内容: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起于现状东起路,自南向北延伸,与东来路相交,终点止于东川区第一自来水厂。 (略) 主干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32m,双向4车道,道路全长为400m。道路平面共设1段平曲线,最小平曲线半径为350m。。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现场扬尘、运输车辆扬尘、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适时洒水,洒水次数视扬尘量而定。 ②东侧厂界应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可使用标准板材搭建,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 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合场地或拌和站。 ④对于建材和沙土的运输也应该加强管理,采取不超载,以减少建材和沙土的抛洒,定期清洗运输车辆轮胎等各种措施。 ⑤将施工场地设置为半封闭区域,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墙,进行围护施工。 ⑥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⑦项目区场地(通道)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其建筑物里面必须用标准密目网或竹脚手片封闭脚手架。同时禁止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和有害气体的物品。 ⑧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⑨临时材料堆场进行覆盖以减小扬尘影响。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中无组织排放粉尘、扬尘、沥青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不设置大气排放标准。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道路路面养护清洁,道路沿线绿化养护及交通管理。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道路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地表径流、施工人员洗手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本项目施工车辆、机械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拟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容积为5.0m3)后回用,不外排。 ②施工营地租赁周边居民用房,相关生活污水可依托现有生活设施,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本项目不设集中式服务区,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可不执行排放标准。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阶段须加强管理,施工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尽量设置在距离保护目标较远的地方,同时进一步实施文明施工,对产生噪声和振动严重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等措施,并禁止夜间施工,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道路设计车速。 ②加强道路绿化,做好道路沿线绿化设计,建议在道路两旁栽植高大树木,增强绿化降噪效果。 ③定期检查与养护路面,对受损路面及时维修与修复,维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 良好的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 ④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来降低交通噪声。 ⑤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 ⑥建议后续建设居住区、科研、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 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等措施。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 ②弃 (略) 人民政府令第58号《 (略) 垃圾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昆政办〔2011〕88号《〈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处理处置,对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运至合法的土石方消纳场进行合理堆放。 ③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管道污泥及养护废料。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严禁随意抛弃,路面垃圾由环卫工人对道路及时进行清理, (略) 清理清运,管道污泥清理后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水处置,养护废料由施工单位清理清运。 施工期固体废物按《<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明办[2011]88号)、《 (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9号)相关规定实施。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铜都街道
建设单位: (略) 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单位:云南水 (略)
建设内容: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起于现状东起路,自南向北延伸,与东来路相交,终点止于东川区第一自来水厂。 (略) 主干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32m,双向4车道,道路全长为400m。道路平面共设1段平曲线,最小平曲线半径为350m。。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现场扬尘、运输车辆扬尘、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适时洒水,洒水次数视扬尘量而定。 ②东侧厂界应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可使用标准板材搭建,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 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合场地或拌和站。 ④对于建材和沙土的运输也应该加强管理,采取不超载,以减少建材和沙土的抛洒,定期清洗运输车辆轮胎等各种措施。 ⑤将施工场地设置为半封闭区域,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墙,进行围护施工。 ⑥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⑦项目区场地(通道)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其建筑物里面必须用标准密目网或竹脚手片封闭脚手架。同时禁止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和有害气体的物品。 ⑧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⑨临时材料堆场进行覆盖以减小扬尘影响。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中无组织排放粉尘、扬尘、沥青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不设置大气排放标准。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道路路面养护清洁,道路沿线绿化养护及交通管理。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道路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地表径流、施工人员洗手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本项目施工车辆、机械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拟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容积为5.0m3)后回用,不外排。 ②施工营地租赁周边居民用房,相关生活污水可依托现有生活设施,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本项目不设集中式服务区,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可不执行排放标准。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阶段须加强管理,施工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尽量设置在距离保护目标较远的地方,同时进一步实施文明施工,对产生噪声和振动严重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等措施,并禁止夜间施工,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道路设计车速。 ②加强道路绿化,做好道路沿线绿化设计,建议在道路两旁栽植高大树木,增强绿化降噪效果。 ③定期检查与养护路面,对受损路面及时维修与修复,维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 良好的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 ④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来降低交通噪声。 ⑤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 ⑥建议后续建设居住区、科研、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 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等措施。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 ②弃 (略) 人民政府令第58号《 (略) 垃圾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昆政办〔2011〕88号《〈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处理处置,对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运至合法的土石方消纳场进行合理堆放。 ③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管道污泥及养护废料。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严禁随意抛弃,路面垃圾由环卫工人对道路及时进行清理, (略) 清理清运,管道污泥清理后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水处置,养护废料由施工单位清理清运。 施工期固体废物按《<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明办[2011]88号)、《 (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9号)相关规定实施。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东川区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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