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文1井建设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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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文1井建设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川西北气矿文1井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文1井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梓潼县宝石乡、自强镇、文兴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川西北气矿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久远 (略)

五、项目概况:为加快沙溪庙组天然气资源开发进度,中国石 (略) (略) 川西北气 (略) 梓潼县宝石乡、自强镇、文兴镇境内实施文1井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79303.77平方米,项目依托原文1井、文4井、梓潼3井已有井场并新增部分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文1井,设置高压除砂橇1套、高级阀式孔板节流装置1套、清管阀1套、气田水罐1套、凝析油罐1套、放空立管1套、加热炉橇1套、三相分离器橇1套、放空分液罐1套以及清管发球装置1套,并配套建设井口数据采集系统、井口安全切断、防雷、防静电、自控与通信等工程,试采产能5~10×104立方米/天;②新建文1井至文4井集输管道,设计输气能力25×104立方米/天,线路长度约6.2千米;③文4井,新建清管收球筒橇1套、清管阀1套、调压装置1套、气动球阀2套;④梓潼3井,新建清管收球筒橇1套、气动球阀1套、气动球阀1套、活动板房1座、仪控房1座、发电机棚1座等。建成后,文1井原料气经除砂、节流、加热、分离计量后,通过新建集气管线将天然气输送至文4井站,再经已建文4井至梓潼3井集输管线输至梓潼3井利用原J-T阀脱水脱烃装置处理后外输。

项目总投资194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放散废气、检修废气、事故放空废气经放空系统排放。水套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凝析油罐挥发废气通过凝析油罐呼吸阀无组织排放;企业须参照《*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途径居民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高噪声设备须采取临时隔声屏、减振等措施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中相关要求。营运期,高压除砂橇、三相分离器橇、脱水脱烃橇等产噪设备采用围墙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设施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定期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油气田水分离出的少量凝析油作为副产品外售,气田水、分离放空液定期运至中013-U1回注井回注。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回填;废润滑油、含油污泥、滤渣、油水混合物(富*二醇)、含油清管废渣等危废暂存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各井场井口、工艺区、油水罐区、危废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施工时按施工规范做好防泄露措施,营运时按相关技术规范作业,选用合格专用设备,做好监测工作;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场站须配备完善的放散系统、安全截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井站内气田水罐、注水泵管道须设置截断装置和自动控制装置,场区四周均设置截留沟。加强废水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装卸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装卸和运输废水过程中不得溢出和渗漏。严禁任意倾倒、排放或向第三方转移废水。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中国石 (略) (略) 具文(西南司开〔2022〕151号)同意项目实施,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梓潼县宝石乡、自强镇、文兴镇。梓潼县自然资源局具文同意项目选址及管线路由。文1井、文4井、梓潼3井均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川2021梓潼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1梓潼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1梓潼县不动产权第*号)。 (略) 林业局具文(绵林地许临字2023第7号)同意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川西北气矿文1井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文1井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梓潼县宝石乡、自强镇、文兴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川西北气矿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久远 (略)

五、项目概况:为加快沙溪庙组天然气资源开发进度,中国石 (略) (略) 川西北气 (略) 梓潼县宝石乡、自强镇、文兴镇境内实施文1井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79303.77平方米,项目依托原文1井、文4井、梓潼3井已有井场并新增部分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文1井,设置高压除砂橇1套、高级阀式孔板节流装置1套、清管阀1套、气田水罐1套、凝析油罐1套、放空立管1套、加热炉橇1套、三相分离器橇1套、放空分液罐1套以及清管发球装置1套,并配套建设井口数据采集系统、井口安全切断、防雷、防静电、自控与通信等工程,试采产能5~10×104立方米/天;②新建文1井至文4井集输管道,设计输气能力25×104立方米/天,线路长度约6.2千米;③文4井,新建清管收球筒橇1套、清管阀1套、调压装置1套、气动球阀2套;④梓潼3井,新建清管收球筒橇1套、气动球阀1套、气动球阀1套、活动板房1座、仪控房1座、发电机棚1座等。建成后,文1井原料气经除砂、节流、加热、分离计量后,通过新建集气管线将天然气输送至文4井站,再经已建文4井至梓潼3井集输管线输至梓潼3井利用原J-T阀脱水脱烃装置处理后外输。

项目总投资194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放散废气、检修废气、事故放空废气经放空系统排放。水套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凝析油罐挥发废气通过凝析油罐呼吸阀无组织排放;企业须参照《*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途径居民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高噪声设备须采取临时隔声屏、减振等措施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中相关要求。营运期,高压除砂橇、三相分离器橇、脱水脱烃橇等产噪设备采用围墙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设施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定期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油气田水分离出的少量凝析油作为副产品外售,气田水、分离放空液定期运至中013-U1回注井回注。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回填;废润滑油、含油污泥、滤渣、油水混合物(富*二醇)、含油清管废渣等危废暂存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各井场井口、工艺区、油水罐区、危废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施工时按施工规范做好防泄露措施,营运时按相关技术规范作业,选用合格专用设备,做好监测工作;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场站须配备完善的放散系统、安全截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井站内气田水罐、注水泵管道须设置截断装置和自动控制装置,场区四周均设置截留沟。加强废水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装卸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装卸和运输废水过程中不得溢出和渗漏。严禁任意倾倒、排放或向第三方转移废水。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中国石 (略) (略) 具文(西南司开〔2022〕151号)同意项目实施,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梓潼县宝石乡、自强镇、文兴镇。梓潼县自然资源局具文同意项目选址及管线路由。文1井、文4井、梓潼3井均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川2021梓潼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1梓潼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1梓潼县不动产权第*号)。 (略) 林业局具文(绵林地许临字2023第7号)同意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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