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泸224至泸226井连接线地面集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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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泸224至泸226井连接线地面集输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泸224至泸226井连接线地面集输工程

(略) 江安县四面山镇

宜宾中 (略)

重庆浩力 (略)

新建泸224至泸226井连接线集气管线1条,线路长度为7.4km,设计规模15×104m3/d,设计压力8.5MPa,采用D114.3×6.3(7.1)L245N PSL2无缝钢管;同沟敷设通信光缆1条。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所聘请的员工均来自于当地居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住宅自有设施处理;管道试压采用清水试压经沉淀过滤后沿线洒水抑尘。

运营期正常运行时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以及柴油燃烧废气。由于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很短且间断施工,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运营期事故放空废气依托泸226井站内放空系统,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仅在昼间施工,主要是由电焊机、发电机和运输车辆等造成。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使用较少,在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建设等措施后,项目施工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管道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4、固废

施工人员食宿均依托周边农户,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周边农户已有设施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进行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顶管施工废弃泥浆自然干化后用于施工迹地恢复。

运营期清管废渣暂存于泸226井站内,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管沟开挖、管道敷设、穿越以及施工便道建设对地表植被、土壤结构改变的农业生态环境和土石方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要求做好土地和青苗破坏赔偿工作,在施工前及时提前通知沿途地块农户,文明施工,尽最大可能减少农户青苗损失;施工时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队*管理;被破坏植被区应及时恢复原有地貌;管沟开挖时,将表层含有植物根系的表层土壤剥离放置一侧,等管道埋好后,再用挖出的土壤进行回填;对坡度较大地段,要搞好护坡工程的建设,根据工程段地质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边坡防护措施。对于耕地,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做好管线沿途土地复垦工作, 随着工程的结束,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的进行,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和结束,生态环境仍保持原有生态功能,本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工程在正常运营期间,除少量的管道维护外,基本上不会对生态环境形成干扰,主要生态保护措施为生态恢复及加强管理。

(二)运行周期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泄漏事故,由于项目危险单元前后设置了紧急截断系统,泄漏时间短,且事故发生的概率极低。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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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泸224至泸226井连接线地面集输工程

(略) 江安县四面山镇

宜宾中 (略)

重庆浩力 (略)

新建泸224至泸226井连接线集气管线1条,线路长度为7.4km,设计规模15×104m3/d,设计压力8.5MPa,采用D114.3×6.3(7.1)L245N PSL2无缝钢管;同沟敷设通信光缆1条。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所聘请的员工均来自于当地居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住宅自有设施处理;管道试压采用清水试压经沉淀过滤后沿线洒水抑尘。

运营期正常运行时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以及柴油燃烧废气。由于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很短且间断施工,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运营期事故放空废气依托泸226井站内放空系统,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仅在昼间施工,主要是由电焊机、发电机和运输车辆等造成。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使用较少,在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建设等措施后,项目施工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管道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4、固废

施工人员食宿均依托周边农户,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周边农户已有设施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进行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顶管施工废弃泥浆自然干化后用于施工迹地恢复。

运营期清管废渣暂存于泸226井站内,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管沟开挖、管道敷设、穿越以及施工便道建设对地表植被、土壤结构改变的农业生态环境和土石方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要求做好土地和青苗破坏赔偿工作,在施工前及时提前通知沿途地块农户,文明施工,尽最大可能减少农户青苗损失;施工时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队*管理;被破坏植被区应及时恢复原有地貌;管沟开挖时,将表层含有植物根系的表层土壤剥离放置一侧,等管道埋好后,再用挖出的土壤进行回填;对坡度较大地段,要搞好护坡工程的建设,根据工程段地质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边坡防护措施。对于耕地,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做好管线沿途土地复垦工作, 随着工程的结束,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的进行,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和结束,生态环境仍保持原有生态功能,本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工程在正常运营期间,除少量的管道维护外,基本上不会对生态环境形成干扰,主要生态保护措施为生态恢复及加强管理。

(二)运行周期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泄漏事故,由于项目危险单元前后设置了紧急截断系统,泄漏时间短,且事故发生的概率极低。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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