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地块(原地块名称为“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西扩地块”)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现有校区西面,历史上为山后许居村和白枫桥居村用地,其中农用地面积2362m2,农村宅基地面积9182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峰江小学现有校区,南至农居房,西至山体,北至兴峰路,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约11544m2,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后期用于峰江小学扩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以及《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描述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地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现有校区西面,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峰江小学现有校区,南至农居房,西至山体,北至兴峰路,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约11544m2,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地块历史上曾用于废五金拆解、电线电缆存放,目前地块内建筑均已拆除,整个地块闲置,地块中间区域(约5000m2)原水泥硬化层已破除并清理,现状为裸露的碎石。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等堆放或填埋情况,未发生过泄露和污染事故,无地下设施。
(2) 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调查、现场人员访谈及实地踏勘,地块历史上涉及废五金拆解、电线电缆存放区域,原拆解及物料储存期间可能存在物料、设备机油或润滑油等跑冒滴漏等情况,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有一定影响,本次调查主要关注地块内原拆解区域、危废仓库等区域,重点关注石油烃、铅、镍、砷、铜、锌、铬等重金属以及多氯联苯指标。
(3) 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通过查阅地块历史卫星影像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周边主要为农居房及学校,农居房历史有废五金拆解情况,西南侧有塑料制品类企业,本地块位于山体,地势较周边高,且周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与本地块中间间隔山体,总体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4)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情况,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布点法进行布点。2022年1月,在地块内设置12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根据现场情况,每个土壤点位选取1~4个样品送检,共计送检 30个土壤样品(地块内26个土样品,对照点4个土壤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另现场采集并送检4个土壤平行样,土壤合计监测34个样品。调查地块内设3个地下水水井,地块外1个对照点,每个水井送检1个地下水样品,另现场采集1个地下水平行样,共计监测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及1个地下水平行样)。
根据第一次专家评审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7月委托检测单位在地块内补充了4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1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1个地下水采样点,2个土壤表层样复核点,1个地表积水采样点,根据现场情况,实际共采集送检了9个土壤样品(含2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未采集到,2个地表积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
(5)评价标准
根据规划条件,本次调查地块为11544m2,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因此,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之外的指标,可以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或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
(6)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样品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锌和总铬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中除个别点位锰指标有超标情况外,其余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氯*烷未检出,满足《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
由于本地块所在区域不对地下水进行开采饮用,经风险评估表明,地下水锰超标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7)结论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pdf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地块(原地块名称为“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西扩地块”)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现有校区西面,历史上为山后许居村和白枫桥居村用地,其中农用地面积2362m2,农村宅基地面积9182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峰江小学现有校区,南至农居房,西至山体,北至兴峰路,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约11544m2,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后期用于峰江小学扩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以及《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描述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地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中心小学现有校区西面,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峰江小学现有校区,南至农居房,西至山体,北至兴峰路,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约11544m2,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地块历史上曾用于废五金拆解、电线电缆存放,目前地块内建筑均已拆除,整个地块闲置,地块中间区域(约5000m2)原水泥硬化层已破除并清理,现状为裸露的碎石。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等堆放或填埋情况,未发生过泄露和污染事故,无地下设施。
(2) 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调查、现场人员访谈及实地踏勘,地块历史上涉及废五金拆解、电线电缆存放区域,原拆解及物料储存期间可能存在物料、设备机油或润滑油等跑冒滴漏等情况,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有一定影响,本次调查主要关注地块内原拆解区域、危废仓库等区域,重点关注石油烃、铅、镍、砷、铜、锌、铬等重金属以及多氯联苯指标。
(3) 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通过查阅地块历史卫星影像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周边主要为农居房及学校,农居房历史有废五金拆解情况,西南侧有塑料制品类企业,本地块位于山体,地势较周边高,且周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与本地块中间间隔山体,总体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4)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情况,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布点法进行布点。2022年1月,在地块内设置12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根据现场情况,每个土壤点位选取1~4个样品送检,共计送检 30个土壤样品(地块内26个土样品,对照点4个土壤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另现场采集并送检4个土壤平行样,土壤合计监测34个样品。调查地块内设3个地下水水井,地块外1个对照点,每个水井送检1个地下水样品,另现场采集1个地下水平行样,共计监测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及1个地下水平行样)。
根据第一次专家评审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7月委托检测单位在地块内补充了4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1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1个地下水采样点,2个土壤表层样复核点,1个地表积水采样点,根据现场情况,实际共采集送检了9个土壤样品(含2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未采集到,2个地表积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
(5)评价标准
根据规划条件,本次调查地块为11544m2,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因此,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之外的指标,可以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或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
(6)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样品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锌和总铬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中除个别点位锰指标有超标情况外,其余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氯*烷未检出,满足《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
由于本地块所在区域不对地下水进行开采饮用,经风险评估表明,地下水锰超标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7)结论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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