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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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城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河阳大道南延-洗朔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

通讯地址: (略) 开发区招远路8-3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城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河阳大道南延-洗朔线工程

(略) 山阴县

山阴县交通运输局

(略) 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项目起点位于河阳大道南端,终点位于白坊村西侧与G336(洗朔线)K54+640处平面交叉,路线全长6.0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6.0m,总投资11728.59万元,工期为20个月。

生态环境主要影响及减缓措施。该项目永久占地包括路基、桥梁、交叉工程等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草地、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交通运输用地;临时占地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土场、施工便道,占地类型为耕地。项目起点路段临近山阴县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占地和临时工程选址避让了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项目永久占地范围涉及生态公益林,项目实施前应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的相关手续。施工期加强施工环境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禁止越界施工。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教育,施工单位与林业部门配合在施工营地内张贴项目区 (略) 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宣传画及材料,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营运期采取山阴县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临近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牌与野生动植物宣传牌,提醒过往车辆已经进入湿地公园的范围,要求过往司机及旅客保护湿地公园内野生动植物;同时,在临近湿地公园路段设置限速、禁鸣和远光灯限制标志,要求限速驾驶、禁止鸣笛及控制远光灯的使用等。路基段进行景观绿化,落实生态恢复与生态补偿措施。

水环境主要影响及减缓措施。项目施工期在沿线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全部重复利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将粪便池和餐饮洗涤污水分别收集,粪便用于肥田,餐饮洗涤污水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营运期要求车辆加盖蓬布或采用灌装车,不得散装运输,并限制防冻融雪剂的使用。项目设置的1座桥梁应设测速装置,加强通行车辆的监控管理,同时提高护栏防撞等级,并在项目终点从洗朔线驶入处设置警示牌和限速标志。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声环境主要影响及减缓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减少对保护动物的影响。运营期加强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工作。

大气环境主要影响及减缓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和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要求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城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河阳大道南延-洗朔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

通讯地址: (略) 开发区招远路8-3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城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河阳大道南延-洗朔线工程

(略) 山阴县

山阴县交通运输局

(略) 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项目起点位于河阳大道南端,终点位于白坊村西侧与G336(洗朔线)K54+640处平面交叉,路线全长6.0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6.0m,总投资11728.59万元,工期为20个月。

生态环境主要影响及减缓措施。该项目永久占地包括路基、桥梁、交叉工程等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草地、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交通运输用地;临时占地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土场、施工便道,占地类型为耕地。项目起点路段临近山阴县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占地和临时工程选址避让了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项目永久占地范围涉及生态公益林,项目实施前应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的相关手续。施工期加强施工环境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禁止越界施工。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教育,施工单位与林业部门配合在施工营地内张贴项目区 (略) 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宣传画及材料,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营运期采取山阴县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临近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牌与野生动植物宣传牌,提醒过往车辆已经进入湿地公园的范围,要求过往司机及旅客保护湿地公园内野生动植物;同时,在临近湿地公园路段设置限速、禁鸣和远光灯限制标志,要求限速驾驶、禁止鸣笛及控制远光灯的使用等。路基段进行景观绿化,落实生态恢复与生态补偿措施。

水环境主要影响及减缓措施。项目施工期在沿线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全部重复利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将粪便池和餐饮洗涤污水分别收集,粪便用于肥田,餐饮洗涤污水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营运期要求车辆加盖蓬布或采用灌装车,不得散装运输,并限制防冻融雪剂的使用。项目设置的1座桥梁应设测速装置,加强通行车辆的监控管理,同时提高护栏防撞等级,并在项目终点从洗朔线驶入处设置警示牌和限速标志。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声环境主要影响及减缓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减少对保护动物的影响。运营期加强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工作。

大气环境主要影响及减缓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和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要求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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