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市国龙瓷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福建南安市国龙瓷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 (略) (略) | ||
地理位置 | (略) 官桥镇社庄工业区 | ||
联系人 | 王春敏 | ||
项目名称 | 福建南安市国龙瓷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略) 官桥镇社庄工业区,成立于2003年6月,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建筑陶瓷制品。于2003年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用人单位共有2条生产线,年产陶瓷砖800万m2。 用人单位于2017年首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于2020年第二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本次评价委托福建 (略) 进行第三次评价。从上次评价至今,用人单位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未发生改变。目前该用人单位正常负荷运行,生产设施与防尘、防毒等防护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自评价以来,未发现职业病病例。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汉钊、郑森权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4月5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春敏 |
检测、采样人员 | 吴俊祥、卢文锋、陈建明、李斌、朱伟伟 | ||
检测、采样时间 | 2023年5月27日—2023年5月29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春敏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矽尘、煤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 (2)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1)化学因素: 生产性粉尘: 本次检测生产性粉尘点位39个,其中: 其中小窑原料球磨车间加料口球磨工,小窑成型车间料仓下料口、压砖机压砖工、烘干炉前、烘干炉后看片工、施釉线施釉工、喷墨房喷墨工、烧成前看片工、烧成窑护窑工、烧成后看片工、磨边机磨边工,大窑釉料球磨车间加料口球磨工,大窑成型车间料仓下料口料仓工、压砖机压砖工、烘干炉前看片工、烘干炉后看片工、施釉线施釉工、喷墨房喷墨工、烧成前看片工、烧成窑护窑工、烧成后看片工、叠片岗位叠片工、抛光机抛光工、磨边机磨边工、包装岗位包装工岗位接触的矽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岗位所接触粉尘检测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生产性有害因素: 本次检测剩下性毒物定点点位2个,其中: 用人单位所有各岗位所接触的化学元素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物理因素 本次检测噪声定点点位41个,其中: 小窑成型车间压砖机压砖工、烧成后看片工、磨边机磨边工、包装岗位包装工,大窑成型车间压砖机压砖工、烧成后看片工、垫片岗位叠片工、抛光岗位抛光工、磨边机磨边工、包装岗位包装工接触的噪声检测结果大于85dB(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小窑车间铲车作业铲车司机,大窑车间铲车作业铲车司机,小窑原料球磨车间球磨工,小窑干燥车间干燥工,小窑成型车间烘干炉看片工、施釉线施釉工、烧成前看片工,大窑原料球磨车间球磨工,大窑干燥车间司炉工,大窑釉料球磨车间加料口球磨工、烘干炉看片工、施釉线施釉工,烧成前看片工岗位接触的噪声检测结果小于85dB(A),大于80dB(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属于噪声作业。 其他岗位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小于80dB(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 (1)用人单位应在压砖机设置排风罩,同时对粉料传送带进行围挡加密。降低压砖机逸散的粉尘。 (2)建议用人单位在窑炉后传送带落差处增设缓冲垫,减少瓷砖进入包装区的撞击声。 2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尽快完善所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做到所有接触危害的员工均已完成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录用、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所有接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3个人防护用品 (1)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选择及使用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熟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2)用人单位应向员工强调个体防护的重要性,加强对各种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达不到防护效果或在工作过程中损坏,应及时给予判废更换。 4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建议用人单位应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法规和标准。 |
用人单位 | (略) (略) | ||
地理位置 | (略) 官桥镇社庄工业区 | ||
联系人 | 王春敏 | ||
项目名称 | 福建南安市国龙瓷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略) 官桥镇社庄工业区,成立于2003年6月,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建筑陶瓷制品。于2003年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用人单位共有2条生产线,年产陶瓷砖800万m2。 用人单位于2017年首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于2020年第二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本次评价委托福建 (略) 进行第三次评价。从上次评价至今,用人单位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未发生改变。目前该用人单位正常负荷运行,生产设施与防尘、防毒等防护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自评价以来,未发现职业病病例。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汉钊、郑森权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4月5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春敏 |
检测、采样人员 | 吴俊祥、卢文锋、陈建明、李斌、朱伟伟 | ||
检测、采样时间 | 2023年5月27日—2023年5月29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春敏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矽尘、煤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 (2)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1)化学因素: 生产性粉尘: 本次检测生产性粉尘点位39个,其中: 其中小窑原料球磨车间加料口球磨工,小窑成型车间料仓下料口、压砖机压砖工、烘干炉前、烘干炉后看片工、施釉线施釉工、喷墨房喷墨工、烧成前看片工、烧成窑护窑工、烧成后看片工、磨边机磨边工,大窑釉料球磨车间加料口球磨工,大窑成型车间料仓下料口料仓工、压砖机压砖工、烘干炉前看片工、烘干炉后看片工、施釉线施釉工、喷墨房喷墨工、烧成前看片工、烧成窑护窑工、烧成后看片工、叠片岗位叠片工、抛光机抛光工、磨边机磨边工、包装岗位包装工岗位接触的矽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岗位所接触粉尘检测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生产性有害因素: 本次检测剩下性毒物定点点位2个,其中: 用人单位所有各岗位所接触的化学元素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物理因素 本次检测噪声定点点位41个,其中: 小窑成型车间压砖机压砖工、烧成后看片工、磨边机磨边工、包装岗位包装工,大窑成型车间压砖机压砖工、烧成后看片工、垫片岗位叠片工、抛光岗位抛光工、磨边机磨边工、包装岗位包装工接触的噪声检测结果大于85dB(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小窑车间铲车作业铲车司机,大窑车间铲车作业铲车司机,小窑原料球磨车间球磨工,小窑干燥车间干燥工,小窑成型车间烘干炉看片工、施釉线施釉工、烧成前看片工,大窑原料球磨车间球磨工,大窑干燥车间司炉工,大窑釉料球磨车间加料口球磨工、烘干炉看片工、施釉线施釉工,烧成前看片工岗位接触的噪声检测结果小于85dB(A),大于80dB(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属于噪声作业。 其他岗位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小于80dB(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 (1)用人单位应在压砖机设置排风罩,同时对粉料传送带进行围挡加密。降低压砖机逸散的粉尘。 (2)建议用人单位在窑炉后传送带落差处增设缓冲垫,减少瓷砖进入包装区的撞击声。 2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尽快完善所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做到所有接触危害的员工均已完成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录用、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所有接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3个人防护用品 (1)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选择及使用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熟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2)用人单位应向员工强调个体防护的重要性,加强对各种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达不到防护效果或在工作过程中损坏,应及时给予判废更换。 4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建议用人单位应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法规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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