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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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略) 生活污泥及畜禽粪污利用蚯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置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略) 生活污泥及畜禽粪污利用蚯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置项目

内蒙古 (略) 海勃湾区千里山镇

内蒙古 (略)

北京 (略)

建设内容:拟建项 (略) 金田 (略) 已建成大棚12个及已建成配套休息室、车库各12个,新建原料池(污泥暂存池、发酵池)一个、污水收集池一个、畜禽粪便堆存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1)废气

本项目对养殖区喷洒除臭剂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洒方式进行处理;生物除臭剂喷洒过程中形成雾状,在空间扩散液滴的半径≤0.04mm,液滴具有很大的比表面积,溶液的表面不仅能有效的吸附空气中的异味分子,同时也能使被吸收的异味分子的立体构型发生改变,削弱了异味分子中的化合建,使得异味分子的不稳定性增加,容易与其他分子和植物液中的酸性缓冲液发生化学反应,最后生成无味无毒的物质,除臭效率可达90%以上,不产生二次污染,经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泥暂存池、发酵池、畜禽粪便堆放区和污水收集池为同一密闭单元,密闭单元废气风量为5000m3/h,臭气抽吸后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排放。

(2)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值约为60~65dB(A),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

(3)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污泥暂存的渗滤水、员工生活污水。污泥渗滤水回用于蚯蚓基料调温调湿,不外排;项目员工洗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回用于蚯蚓基料调温调湿,不外排。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

拟建项目招聘员工 4 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取 0.8kg/人·d,产生量为0.7904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废活性炭

项目污泥暂存池、发酵池、畜禽粪便堆放区和污水收集池等臭气采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臭气约为:1kg 活性炭吸附0.1kg臭气,本项目氨气和硫化氢处理量约为0.25t/a,则需要活性炭约2.5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2021年版),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废,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负责回收。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略) 生活污泥及畜禽粪污利用蚯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置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略) 生活污泥及畜禽粪污利用蚯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置项目

内蒙古 (略) 海勃湾区千里山镇

内蒙古 (略)

北京 (略)

建设内容:拟建项 (略) 金田 (略) 已建成大棚12个及已建成配套休息室、车库各12个,新建原料池(污泥暂存池、发酵池)一个、污水收集池一个、畜禽粪便堆存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1)废气

本项目对养殖区喷洒除臭剂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洒方式进行处理;生物除臭剂喷洒过程中形成雾状,在空间扩散液滴的半径≤0.04mm,液滴具有很大的比表面积,溶液的表面不仅能有效的吸附空气中的异味分子,同时也能使被吸收的异味分子的立体构型发生改变,削弱了异味分子中的化合建,使得异味分子的不稳定性增加,容易与其他分子和植物液中的酸性缓冲液发生化学反应,最后生成无味无毒的物质,除臭效率可达90%以上,不产生二次污染,经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泥暂存池、发酵池、畜禽粪便堆放区和污水收集池为同一密闭单元,密闭单元废气风量为5000m3/h,臭气抽吸后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排放。

(2)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值约为60~65dB(A),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

(3)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污泥暂存的渗滤水、员工生活污水。污泥渗滤水回用于蚯蚓基料调温调湿,不外排;项目员工洗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回用于蚯蚓基料调温调湿,不外排。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

拟建项目招聘员工 4 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取 0.8kg/人·d,产生量为0.7904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废活性炭

项目污泥暂存池、发酵池、畜禽粪便堆放区和污水收集池等臭气采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臭气约为:1kg 活性炭吸附0.1kg臭气,本项目氨气和硫化氢处理量约为0.25t/a,则需要活性炭约2.5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2021年版),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废,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负责回收。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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