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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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堡北侧

(略) 双 (略)

(略) (略)

本项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堡北侧,坐标为东经125度38分18.857秒,北纬43度46分45.520秒,项目为建筑用闪长岩矿露天开采(涉及25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379米至251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全矿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采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本次扩建采区新增加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扩建后矿区新建一处封闭式破碎生产车间,且地面硬化,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包括破碎工序、料仓、成品仓等设施)。所有产品全部进入成品库储存,禁止露天堆放。矿区内现有一处露天破碎区和一处破碎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6500平方米,扩建后现有两套破碎设备依旧使用,本次对露天破碎区进行改造,建设密闭厂房。在现有矿区防渗集水池设置2套水洗砂设备,用于制备水洗砂,设备设置水雾喷淋装置用于洒水降尘,水洗砂设置在坑底现有防渗集水池边上。本次新增建设2套矿粉设备和2套制砂设备,依托现有封闭生产车间建设,矿粉、制砂设备配备高效除尘装置。排土场利用现有,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洗车区占地面积5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现有矿区低洼处设置了一处防渗集水池,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用于收集扩建矿区和排土场排水。本项目生产设施严格按照环评中表15进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用闪长岩100万立方米,矿山产品为碎石及石粉,机械破碎松散系数按1.5计算,年产闪长岩建筑碎石、石粉(包括矿粉、制砂、水洗砂和石粉)共计150万立方米。本项目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工艺为穿孔-爆破-装运,以爆破开采与机械开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爆破采矿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系统,松动爆破方式,机械采矿采用液压破碎锤法。项目矿区内不储存柴油,不设柴油库, (略) 进行(炸药、雷管、导爆管不在厂区内储存),不在矿区内进行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无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产生。项目总投资5424.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现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本项目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废品回收站;施工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用于回填。

5、生态影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厂区内防渗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湿式凿岩、洗车及厂区洒水降尘(包括排土场、运输道路),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食堂油烟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粉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废气、爆破废气。本项目破碎及筛分工段全部在3个封闭车间内进行,皮带机均位于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共3个)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或者高于屋顶1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本项目露天开采粉尘采取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洒水车洒水降尘、钻孔设备通过自身捕尘装置收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内生产和洒水降尘,装卸粉尘采取矿区洒水降尘处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遮盖、减速慢行等措施,水洗砂设备设置水雾喷淋装置用于洒水降尘,矿粉和制砂设备粉尘由设备自带高效除尘装置处理,燃油机械设备废气采用高标号燃油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液压破碎锤、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和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集水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食堂垃圾及废油脂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必须在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后,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棚建筑用闪长岩矿建设工程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堡北侧

(略) 双 (略)

(略) (略)

本项 (略) 双阳区奢岭街道小木架窝堡北侧,坐标为东经125度38分18.857秒,北纬43度46分45.520秒,项目为建筑用闪长岩矿露天开采(涉及25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379米至251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全矿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采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本次扩建采区新增加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扩建后矿区新建一处封闭式破碎生产车间,且地面硬化,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包括破碎工序、料仓、成品仓等设施)。所有产品全部进入成品库储存,禁止露天堆放。矿区内现有一处露天破碎区和一处破碎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6500平方米,扩建后现有两套破碎设备依旧使用,本次对露天破碎区进行改造,建设密闭厂房。在现有矿区防渗集水池设置2套水洗砂设备,用于制备水洗砂,设备设置水雾喷淋装置用于洒水降尘,水洗砂设置在坑底现有防渗集水池边上。本次新增建设2套矿粉设备和2套制砂设备,依托现有封闭生产车间建设,矿粉、制砂设备配备高效除尘装置。排土场利用现有,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洗车区占地面积5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现有矿区低洼处设置了一处防渗集水池,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用于收集扩建矿区和排土场排水。本项目生产设施严格按照环评中表15进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用闪长岩100万立方米,矿山产品为碎石及石粉,机械破碎松散系数按1.5计算,年产闪长岩建筑碎石、石粉(包括矿粉、制砂、水洗砂和石粉)共计150万立方米。本项目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工艺为穿孔-爆破-装运,以爆破开采与机械开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爆破采矿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系统,松动爆破方式,机械采矿采用液压破碎锤法。项目矿区内不储存柴油,不设柴油库, (略) 进行(炸药、雷管、导爆管不在厂区内储存),不在矿区内进行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无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产生。项目总投资5424.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现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本项目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废品回收站;施工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用于回填。

5、生态影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厂区内防渗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湿式凿岩、洗车及厂区洒水降尘(包括排土场、运输道路),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食堂油烟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粉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废气、爆破废气。本项目破碎及筛分工段全部在3个封闭车间内进行,皮带机均位于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共3个)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或者高于屋顶1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本项目露天开采粉尘采取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洒水车洒水降尘、钻孔设备通过自身捕尘装置收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内生产和洒水降尘,装卸粉尘采取矿区洒水降尘处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遮盖、减速慢行等措施,水洗砂设备设置水雾喷淋装置用于洒水降尘,矿粉和制砂设备粉尘由设备自带高效除尘装置处理,燃油机械设备废气采用高标号燃油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液压破碎锤、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和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集水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食堂垃圾及废油脂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必须在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后,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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