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微生物10万吨有机菌肥生产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中农微生物10万吨有机菌肥生产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中农微生物10万吨有机菌肥生产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双阳区齐家镇广生村龙双公路14公里处 | 中农微生物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 (略) 睿彤 (略) | 本项目位于双阳区齐家镇广生村龙双公路14公里处,坐标为东经125度42分1.48243秒,北纬43度38分13.27636秒,占地面积为6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租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和生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座有机肥生产车间、1座掺混肥生产车间、1座仓库、2座原料库、2座成品库,共设置3条生产线,分别为有机肥粉末生产线、有机肥颗粒生产线和掺混肥生产线。有机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2300平方米,包括粉碎、筛分、烘干、造粒、包装工序,掺混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4600平方米,包括粒状有机肥掺混及包装工序,2个原料库占地面积分别为7800平方米和1400平方米,2个成品库占地面积分别为4300平方米和4500平方米,办公室占地面积200平方米,锅炉房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位于有机肥生产车间内部)。本项目地下水防渗措施采取分区防渗,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原料库、有机肥生产车间、掺混肥生产车间、成品库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措施,且厂区内所有物料均需入库堆存,禁止露天堆放。项目建成后年产粉末有机肥5万吨,颗粒有机肥5万吨。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车间内加强通风措施,车辆尾气治理主要采取加强运输车辆保养和维护。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首选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各种固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全部用于锅炉房内地面降尘及拌灰渣,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烟气、原料堆存恶臭气体、原料粉碎及筛分粉尘、有机肥混配造粒粉尘、掺混肥车间粉尘、原料发酵和翻抛、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新建1台1t/h燃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烘干用热及冬季厂区供暖,年燃生物质颗粒400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个封闭式原料库封闭堆存并喷洒除臭剂,在原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集气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气体可以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本项目原料粉碎及筛分粉尘、有机肥混配造粒粉尘、掺混肥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分别经集气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经各自车间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有机肥生产车间在发酵、翻抛、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车间封闭生产并喷洒除臭剂,采用引风机收集产生的气体,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气体可以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源于集气装置未收集的粉尘以及原料、产品在储存、装卸、运输及秸秆拆包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车间内封闭生产,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无法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对原辅材料喷洒除臭剂及车间内封闭生产,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翻抛机、搅拌机、筛分机、制粒机等设备,首选高效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碎和筛分工艺粉尘以及车间内经自然沉降后收集的无组织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过程;生物质炉灰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袋装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外售做农肥;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中农微生物10万吨有机菌肥生产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双阳区齐家镇广生村龙双公路14公里处 | 中农微生物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 (略) 睿彤 (略) | 本项目位于双阳区齐家镇广生村龙双公路14公里处,坐标为东经125度42分1.48243秒,北纬43度38分13.27636秒,占地面积为6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租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和生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座有机肥生产车间、1座掺混肥生产车间、1座仓库、2座原料库、2座成品库,共设置3条生产线,分别为有机肥粉末生产线、有机肥颗粒生产线和掺混肥生产线。有机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2300平方米,包括粉碎、筛分、烘干、造粒、包装工序,掺混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4600平方米,包括粒状有机肥掺混及包装工序,2个原料库占地面积分别为7800平方米和1400平方米,2个成品库占地面积分别为4300平方米和4500平方米,办公室占地面积200平方米,锅炉房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位于有机肥生产车间内部)。本项目地下水防渗措施采取分区防渗,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原料库、有机肥生产车间、掺混肥生产车间、成品库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措施,且厂区内所有物料均需入库堆存,禁止露天堆放。项目建成后年产粉末有机肥5万吨,颗粒有机肥5万吨。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车间内加强通风措施,车辆尾气治理主要采取加强运输车辆保养和维护。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首选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各种固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全部用于锅炉房内地面降尘及拌灰渣,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烟气、原料堆存恶臭气体、原料粉碎及筛分粉尘、有机肥混配造粒粉尘、掺混肥车间粉尘、原料发酵和翻抛、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新建1台1t/h燃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烘干用热及冬季厂区供暖,年燃生物质颗粒400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个封闭式原料库封闭堆存并喷洒除臭剂,在原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集气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气体可以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本项目原料粉碎及筛分粉尘、有机肥混配造粒粉尘、掺混肥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分别经集气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经各自车间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有机肥生产车间在发酵、翻抛、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车间封闭生产并喷洒除臭剂,采用引风机收集产生的气体,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气体可以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源于集气装置未收集的粉尘以及原料、产品在储存、装卸、运输及秸秆拆包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车间内封闭生产,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无法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对原辅材料喷洒除臭剂及车间内封闭生产,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翻抛机、搅拌机、筛分机、制粒机等设备,首选高效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碎和筛分工艺粉尘以及车间内经自然沉降后收集的无组织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过程;生物质炉灰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袋装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外售做农肥;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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