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稻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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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稻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名称:珠海 (略) 重大变动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 (略)

公示日期:2023-8-4

项目概括:珠海 (略) 重大变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金湾区红旗镇小林红灯围1号厂房4F室,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医用缝合器、医用拆钉钳、可(非)吸收缝合线,年产医用缝合器5万套、医用拆钉钳10万套和可(非)吸收缝合线60万条。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BOD5、氨氮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产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平沙水质净化厂设计进水指标的较严者。

(二)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厂区非*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项目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处置。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措 施,对环境没有造成永久性影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验收结论:

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第八条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合格的情形,验收组同意项目完成如下后续要求后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附件1:珠海 (略) 重大变动项目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珠海 (略)

联系人/电话:张工 *

项目名称:珠海 (略) 重大变动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 (略)

公示日期:2023-8-4

项目概括:珠海 (略) 重大变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金湾区红旗镇小林红灯围1号厂房4F室,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医用缝合器、医用拆钉钳、可(非)吸收缝合线,年产医用缝合器5万套、医用拆钉钳10万套和可(非)吸收缝合线60万条。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BOD5、氨氮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产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平沙水质净化厂设计进水指标的较严者。

(二)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厂区非*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项目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处置。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措 施,对环境没有造成永久性影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验收结论:

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第八条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合格的情形,验收组同意项目完成如下后续要求后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附件1:珠海 (略) 重大变动项目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珠海 (略)

联系人/电话: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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