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2023〕77号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县安置小区E区配套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发改投〔2023〕77号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县安置小区E区配套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县城乡投资 (略) :
你司报送的《关于高县安置小区E区配套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高城投〔2023〕7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评审通过,原则同意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县安置小区E区配套道路(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业主
高县城乡投资 (略) 。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道路长约800米,宽16米,起于阳光街止于凯华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管网、亮化、景观等。
四、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475.1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建设地点
庆符镇。
六、建设工期
12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环评、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手续。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此文件有效期两年!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高县安置小区E区配套道路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3年6月2日 |
高县城乡投资 (略) :
你司报送的《关于高县安置小区E区配套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高城投〔2023〕7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评审通过,原则同意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县安置小区E区配套道路(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业主
高县城乡投资 (略) 。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道路长约800米,宽16米,起于阳光街止于凯华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管网、亮化、景观等。
四、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475.1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建设地点
庆符镇。
六、建设工期
12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环评、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手续。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此文件有效期两年!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高县安置小区E区配套道路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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