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08-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4-*

传 真: 0534-*

邮 箱:*@*ttp://**

通讯地址:夏津 (略) 民中心三楼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窗口1号、2号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德州 (略) 年产6000万块新型墙体材料水泥免烧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夏审批报告表〔2023〕20号

2023年8月15日

2

关于德州 (略) 年处理900吨铸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夏审批报告表〔2023〕21号

2023年8月18日

夏审批报告表[2023]20号.pdf

夏审批报告表[2023]21号.pdf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08-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4-*

传 真: 0534-*

邮 箱:*@*ttp://**

通讯地址:夏津 (略) 民中心三楼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窗口1号、2号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德州 (略) 年产6000万块新型墙体材料水泥免烧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夏审批报告表〔2023〕20号

2023年8月15日

2

关于德州 (略) 年处理900吨铸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夏审批报告表〔2023〕21号

2023年8月18日

夏审批报告表[2023]20号.pdf

夏审批报告表[2023]21号.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