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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建宁县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各县级社会组织:
根据《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经社会组织自主申报,截止到8月18日,共收到县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3份。经审查,该3家社会组织符合评估申报条件。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社会组织名单
1、建宁县慈善总会
2、建宁县致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建宁县蓝天救援防灾救灾中心
二、请参评社会组织根据《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和《 (略) 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并携带评审资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评审。
三、因社会组织提交的评审资料不完善或不符合《 (略) 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的清单要求,以及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评审,或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评估结果的,评估委员会将视情况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本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情况存有疑问的,请将相关佐证资料于公示期内提交至建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民政局窗口)。
联系人:陈海 联系电话:0598--*。
建宁县民政局
**日
各县级社会组织:
根据《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经社会组织自主申报,截止到8月18日,共收到县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3份。经审查,该3家社会组织符合评估申报条件。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社会组织名单
1、建宁县慈善总会
2、建宁县致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建宁县蓝天救援防灾救灾中心
二、请参评社会组织根据《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和《 (略) 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并携带评审资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评审。
三、因社会组织提交的评审资料不完善或不符合《 (略) 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的清单要求,以及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评审,或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评估结果的,评估委员会将视情况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本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情况存有疑问的,请将相关佐证资料于公示期内提交至建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民政局窗口)。
联系人:陈海 联系电话:0598--*。
建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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