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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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建设方案的批复


(略) 智慧 (略) :

你单位关于《关于报送<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建设方案>的请示》(宿物流产投〔2023〕9号)、《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及《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收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港口路桥、纬三路桥、工业二路桥和工业三路桥四座桥梁项 (略) 埇桥区符离镇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内,均跨越黄涧沟。港口路桥为拆除重建,其余三座桥梁为新建。四座桥梁上部结构均采用3×22预应力混凝土低高度密肋式T梁,结构简支,桥墩处桥面连续,桥台处各设置一道伸缩缝;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桩基接盖梁式桥台。四座桥梁的桥墩顺水流布置,桥墩轴线和河道中心线交角均为0°,设计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桥梁的设计方案和《方案》中的桥梁建设方案。

拟建港口路桥位于黄涧沟桩号5+235处,桥梁全长73.08m,全宽40m,梁底最低点高程31.67m,桥下设计水位30.63m。桥梁安全等级:一级,设计速度:40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3.5m+车行道14.5m+中分带4m+车行道14.5m+人行道 3.5m。

拟建纬三路桥位于黄涧沟桩号4+477处,桥梁全长73.08米,全宽30米,梁底最低点高程31.64m, 桥下设计水位30.59m。桥梁安全等级:一级,设计速度:40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 3.5m+行车道23.0m+人行道3.5m。

拟建工业二路桥位于黄涧沟桩号3+212处,桥梁全长73.08米,全宽30米,梁底最低点高程31.54m, 桥下设计水位30.54m。

桥梁安全等级:一级,设计速度:40 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 3.5m+行车道 23.0m+人行道3.5m。

拟建工业三路桥位于黄涧沟桩号2+620处,桥梁全长73.08米,全宽18米,梁底最低点高程31.51m, 桥下设计水位30.51m。

桥梁安全等级:一级,设计速度:30 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3m+行车道12m+人行道3m。

桥梁施工方案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报告》和《方案》执行。拟建桥梁桥墩基础施工期间,基坑开挖时尽量减少对底土的扰动。同时应结合地质情况,考虑防渗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保证防渗安全,桩基施工时应考虑回填粘土。

三、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的技术路线。《报告》收集河道水文气象、河道地质、河流水系演变及河势变化等资料,采用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数学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基本同意该《报告》设计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和行洪能力分析计算、冲刷分析计算和堤防稳定分析计算。

五、基本同意《报告》的防洪影响分析及综合评价。

六、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桥梁建设加剧了水流对河床的冲刷,扰动了河槽岸坡,减少了河道过水面积,造成桥前壅水,应对桥墩造成的阻水面积进行河道断面补偿,以减小桥梁修建对河道行洪的不利影响。断面补偿和堤防退建应在设计横断面将在规划断面的基础上进行。自高程28m处堤防退建,退建距离为7.5m,堤防设计坡比为 1:2.5,设计堤顶宽6m;岸坡防护采用草坡护坡和生态护坡。

拟建港口路桥疏挖及护砌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游50m,下游80m;设计河底高程 23.86m;断面补偿面积39.45m2

拟建纬三路桥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下游各50m;设计河底高程 23.81m;断面补偿面积38.85m2

拟建工业二路桥疏挖及护砌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下游50m;设计河底高程 23.73m;断面补偿面积38.1m2

拟建工业三路桥疏挖及护砌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游50m,下游30m;设计河底高程23.69m;断面补偿面积37.65m2

桥梁工程建设时应按设计标准提前或同步实施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等工程措施,并对河槽岸坡进行护砌稳定河势。工程完工后应对桥址处河槽岸坡进行护砌,尽量扩大桥下行洪断面面积,相对增大桥下净空高度,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堤防护坡和岸坡防护及河道断面设计应由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工。堤防修筑、岸坡防护及防汛抢险通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七、工程实施建设的要求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内容,责成工程设计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尽量扩大桥下行洪断面面积,使其满足防洪要求,确保项目区防洪安全。

2、鉴于防洪不利影响与工程建设同步产生,防护工程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严格按照有关水利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工。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区洪水预报预警方案,报送我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主汛期,采取合理的导流方案,不得有碍其行洪。

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填筑围堰、坝埝和施工便道施工;禁止在河滩内设置料场和预制件场。

4、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同时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落实防汛值班等制度,服从属地防汛指挥机构指挥调度。

5、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内建筑垃圾,恢复河道行洪功能,并及时报请我局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前,视为在建工程,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建设涉及河段(包括防护范围)的防汛责任、抢险方案落实由你单位负责。

6、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应申请防洪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若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本项目的设计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略) 埇桥区水利局

**日

(项目代码:22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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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智慧 (略) :

你单位关于《关于报送<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建设方案>的请示》(宿物流产投〔2023〕9号)、《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及《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座桥梁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收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港口路桥、纬三路桥、工业二路桥和工业三路桥四座桥梁项 (略) 埇桥区符离镇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内,均跨越黄涧沟。港口路桥为拆除重建,其余三座桥梁为新建。四座桥梁上部结构均采用3×22预应力混凝土低高度密肋式T梁,结构简支,桥墩处桥面连续,桥台处各设置一道伸缩缝;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桩基接盖梁式桥台。四座桥梁的桥墩顺水流布置,桥墩轴线和河道中心线交角均为0°,设计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桥梁的设计方案和《方案》中的桥梁建设方案。

拟建港口路桥位于黄涧沟桩号5+235处,桥梁全长73.08m,全宽40m,梁底最低点高程31.67m,桥下设计水位30.63m。桥梁安全等级:一级,设计速度:40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3.5m+车行道14.5m+中分带4m+车行道14.5m+人行道 3.5m。

拟建纬三路桥位于黄涧沟桩号4+477处,桥梁全长73.08米,全宽30米,梁底最低点高程31.64m, 桥下设计水位30.59m。桥梁安全等级:一级,设计速度:40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 3.5m+行车道23.0m+人行道3.5m。

拟建工业二路桥位于黄涧沟桩号3+212处,桥梁全长73.08米,全宽30米,梁底最低点高程31.54m, 桥下设计水位30.54m。

桥梁安全等级:一级,设计速度:40 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 3.5m+行车道 23.0m+人行道3.5m。

拟建工业三路桥位于黄涧沟桩号2+620处,桥梁全长73.08米,全宽18米,梁底最低点高程31.51m, 桥下设计水位30.51m。

桥梁安全等级:一级,设计速度:30 km/h;断面布置为人行道3m+行车道12m+人行道3m。

桥梁施工方案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报告》和《方案》执行。拟建桥梁桥墩基础施工期间,基坑开挖时尽量减少对底土的扰动。同时应结合地质情况,考虑防渗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保证防渗安全,桩基施工时应考虑回填粘土。

三、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的技术路线。《报告》收集河道水文气象、河道地质、河流水系演变及河势变化等资料,采用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数学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基本同意该《报告》设计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和行洪能力分析计算、冲刷分析计算和堤防稳定分析计算。

五、基本同意《报告》的防洪影响分析及综合评价。

六、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桥梁建设加剧了水流对河床的冲刷,扰动了河槽岸坡,减少了河道过水面积,造成桥前壅水,应对桥墩造成的阻水面积进行河道断面补偿,以减小桥梁修建对河道行洪的不利影响。断面补偿和堤防退建应在设计横断面将在规划断面的基础上进行。自高程28m处堤防退建,退建距离为7.5m,堤防设计坡比为 1:2.5,设计堤顶宽6m;岸坡防护采用草坡护坡和生态护坡。

拟建港口路桥疏挖及护砌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游50m,下游80m;设计河底高程 23.86m;断面补偿面积39.45m2

拟建纬三路桥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下游各50m;设计河底高程 23.81m;断面补偿面积38.85m2

拟建工业二路桥疏挖及护砌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下游50m;设计河底高程 23.73m;断面补偿面积38.1m2

拟建工业三路桥疏挖及护砌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游50m,下游30m;设计河底高程23.69m;断面补偿面积37.65m2

桥梁工程建设时应按设计标准提前或同步实施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等工程措施,并对河槽岸坡进行护砌稳定河势。工程完工后应对桥址处河槽岸坡进行护砌,尽量扩大桥下行洪断面面积,相对增大桥下净空高度,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堤防护坡和岸坡防护及河道断面设计应由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工。堤防修筑、岸坡防护及防汛抢险通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七、工程实施建设的要求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内容,责成工程设计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尽量扩大桥下行洪断面面积,使其满足防洪要求,确保项目区防洪安全。

2、鉴于防洪不利影响与工程建设同步产生,防护工程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严格按照有关水利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工。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区洪水预报预警方案,报送我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主汛期,采取合理的导流方案,不得有碍其行洪。

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填筑围堰、坝埝和施工便道施工;禁止在河滩内设置料场和预制件场。

4、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同时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落实防汛值班等制度,服从属地防汛指挥机构指挥调度。

5、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内建筑垃圾,恢复河道行洪功能,并及时报请我局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前,视为在建工程,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建设涉及河段(包括防护范围)的防汛责任、抢险方案落实由你单位负责。

6、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应申请防洪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若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本项目的设计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略) 埇桥区水利局

**日

(项目代码:22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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