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拟做出的《如意食汇安阳食品有限公司面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3年8月21日拟做出的《如意食汇安阳食品有限公司面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意食汇(安阳) (略) 面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 (略) 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8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面制品深加工项目 | 汤阴县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大道与扁鹊路交叉口西北角 | 如意食汇(安阳) (略) | 河南 (略) | 如意食汇(安阳) (略) 拟于汤阴县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大道与扁鹊路交叉口西北角进行面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10000吨速冻米面制品和肉类半成品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施工期: ①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扬尘治理措施,可最大程度减缓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场地扬尘也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②废水:施工废水包括场地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在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尽可能降低,经沉淀后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 ③噪声: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间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且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④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①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201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的通知中颗粒物≤10mg/m3要求,达标排放;DA002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DA003恶臭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和表2相关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②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蔬菜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汤阴 (略) 进行深度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意食汇(安阳) (略) 面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 (略) 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8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面制品深加工项目 | 汤阴县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大道与扁鹊路交叉口西北角 | 如意食汇(安阳) (略) | 河南 (略) | 如意食汇(安阳) (略) 拟于汤阴县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大道与扁鹊路交叉口西北角进行面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10000吨速冻米面制品和肉类半成品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 施工期: ①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扬尘治理措施,可最大程度减缓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场地扬尘也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②废水:施工废水包括场地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在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尽可能降低,经沉淀后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 ③噪声: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间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且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④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①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201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的通知中颗粒物≤10mg/m3要求,达标排放;DA002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DA003恶臭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和表2相关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②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蔬菜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汤阴 (略) 进行深度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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