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支持纳溪区助力“中国西部工匠城核心区”建设,加快推动建设纳溪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经纳溪 (略) 政府同意,现拟对《 (略) 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进行局部调整。调整方案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我局2023年第三次控规局部调整技术审查会审查。为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略) 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局部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 (略) 民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略) 规划展览馆公示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三、联系人:晏远玲,联系电话:0830—*。
四、调整内容:《 (略) 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拟调整地块位于纳溪区裕麟路与麒玉路交叉口东南侧,面积0.40公顷。调整前,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调整后,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详见调整前后规划图)。
附件:《 (略) 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局部调整示意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1日
为支持纳溪区助力“中国西部工匠城核心区”建设,加快推动建设纳溪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经纳溪 (略) 政府同意,现拟对《 (略) 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进行局部调整。调整方案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我局2023年第三次控规局部调整技术审查会审查。为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略) 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局部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 (略) 民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略) 规划展览馆公示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三、联系人:晏远玲,联系电话:0830—*。
四、调整内容:《 (略) 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拟调整地块位于纳溪区裕麟路与麒玉路交叉口东南侧,面积0.40公顷。调整前,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调整后,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详见调整前后规划图)。
附件:《 (略) 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N-E单元)局部调整示意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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