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家电投阜新彰武五峰300MW风电项目 | 彰武县 | 阜 (略) | 沈阳绿 (略) | 本项 (略) 彰武县两家子镇、五峰镇及双庙镇。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安装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60台,配套建设60台箱式变电站,新建220kV 升压站一座,安装2台150MVA主变压器,场区内供电线路全部采用35kV架空线路,60台风力发电机组汇成10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本项目拟建的220kV升压站,最终接入电网系统。本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设计年平均上网电量为*.09MW·h。项目总投资*.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6.26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期,削减施工土石方扰动量,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做好生态补偿和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有效防控生态破坏。 (三)升压站优化平面布置,加强管理。确保升压站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四)废润滑油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转运至危废贮存点内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安全转移。避免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由有资质单位全部回收处理利用,不得外排。 (五)在风电机微观选址过程中应对风电机安装位置准确核定,风机与附近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需满足报告表确定的600米噪声和光影防护距离要求,确保不发生噪声和光影扰民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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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投阜新彰武五峰300MW风电项目 | 彰武县 | 阜 (略) | 沈阳绿 (略) | 本项 (略) 彰武县两家子镇、五峰镇及双庙镇。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安装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60台,配套建设60台箱式变电站,新建220kV 升压站一座,安装2台150MVA主变压器,场区内供电线路全部采用35kV架空线路,60台风力发电机组汇成10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本项目拟建的220kV升压站,最终接入电网系统。本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设计年平均上网电量为*.09MW·h。项目总投资*.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6.26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期,削减施工土石方扰动量,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做好生态补偿和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有效防控生态破坏。 (三)升压站优化平面布置,加强管理。确保升压站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四)废润滑油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转运至危废贮存点内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安全转移。避免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由有资质单位全部回收处理利用,不得外排。 (五)在风电机微观选址过程中应对风电机安装位置准确核定,风机与附近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需满足报告表确定的600米噪声和光影防护距离要求,确保不发生噪声和光影扰民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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