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3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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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3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

  1. 项目名称: (略) 通海宁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县河西镇甸心村四八街

    三、建设单位名称:通海县河西镇人民政府

    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智深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75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75.88平方米。 (略) 、门诊楼3535.68平方米(设置120张床位),医技楼663.2平方米,附属用房32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改建行政楼、科研楼331平方米作为员工宿舍楼,改建营养食堂393平方米。主要设置精神科、内科、影像科、检验科、心理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7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84%。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厕所使用就近公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洁废水,收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废气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拆除建筑物、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通过采取运输物料时采取遮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道路、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各类建筑施工机械以及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避免夜间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营运期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特殊医疗废水和一般医疗废水。特殊医疗废水主要为含酸性的检验废水和传染性污水,一般医疗废水主要是门诊、住院病房的病人及其家属, (略) 的医务人员办公所产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近期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远期待甸心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酸碱中和及消毒等预处理后同其他一般医疗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后排入甸心村规划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汽车尾气。化粪池设置在绿化带下方,污水处理站设置在污水处理室内,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经绿化吸收后,对周围影响不大;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容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在单独的发电机房,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且烟气经排烟管道排至绿化带一侧后经绿地吸收和大气稀释扩散处理,排放口避开门诊楼、综合楼等关心点,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绿化吸收,大气降解后,不会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大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房、配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污水处理站等设备以及门诊部的人群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限速、禁止鸣号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固废、生活垃圾及污泥。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污水处理站污泥、残渣经采用石灰或漂白粉消毒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信息来源:htt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

  1. 项目名称: (略) 通海宁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县河西镇甸心村四八街

    三、建设单位名称:通海县河西镇人民政府

    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智深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75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75.88平方米。 (略) 、门诊楼3535.68平方米(设置120张床位),医技楼663.2平方米,附属用房32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改建行政楼、科研楼331平方米作为员工宿舍楼,改建营养食堂393平方米。主要设置精神科、内科、影像科、检验科、心理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7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84%。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厕所使用就近公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洁废水,收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废气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拆除建筑物、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通过采取运输物料时采取遮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道路、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各类建筑施工机械以及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避免夜间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营运期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特殊医疗废水和一般医疗废水。特殊医疗废水主要为含酸性的检验废水和传染性污水,一般医疗废水主要是门诊、住院病房的病人及其家属, (略) 的医务人员办公所产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近期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远期待甸心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酸碱中和及消毒等预处理后同其他一般医疗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后排入甸心村规划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汽车尾气。化粪池设置在绿化带下方,污水处理站设置在污水处理室内,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经绿化吸收后,对周围影响不大;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容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在单独的发电机房,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且烟气经排烟管道排至绿化带一侧后经绿地吸收和大气稀释扩散处理,排放口避开门诊楼、综合楼等关心点,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绿化吸收,大气降解后,不会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大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房、配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污水处理站等设备以及门诊部的人群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限速、禁止鸣号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固废、生活垃圾及污泥。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污水处理站污泥、残渣经采用石灰或漂白粉消毒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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