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含氟精细化学品及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项目
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含氟精细化学品及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含氟精细化学品及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项目 |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 | 福 (略) | (略) 中楠 (略) | 项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西侧为天甫电子,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产品有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钠、液体六氟磷酸锂、液体六氟磷酸钠等。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栋五氟化磷车间,每栋车间布设2条五氟化磷生产线。新建2栋双氟磺酰亚胺酸生产车间,每栋车间布设4条双氟磺酰亚胺酸生产线。新建1栋成盐车间,内设4个主产品成盐生产线和有机溶剂(EMC/DMC)回收生产线。新建1栋亚硫酸钠回收车间,通过三效蒸发回收双氟磺酰亚胺酸车间的亚硫酸钠热溶液。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4座仓库、31个储罐(液氮、氯化亚砜、氯磺酸、多聚磷酸、液碱、有水氢氟酸、发烟硫酸、盐酸、氟化氢、成品等)和汽车装卸设施。公辅工程新建供电、供热(依托福建 (略) )、供冷、给排水等系统,以及办公楼、分析楼、餐厅、控制楼、辅助用房、动力车间等。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20万吨电池液体电解质材料(折固体盐6万吨),其中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33333吨、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钠33333吨、液体六氟磷酸锂*吨、液体六氟磷酸钠33333吨,同时副产30%盐酸66000吨、亚硫酸钠28000吨、35%有水氢氟酸6000吨、98%硫酸*吨,回收碳酸二*酯及碳酸**酯3000吨。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和优质原辅料,强化各装置节能减污降碳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碳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采用除氟预处理+沉淀+厌氧+好氧工艺)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和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强化VOCs、恶臭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精(蒸)馏残液、滤渣、废树脂、废化学品包装袋、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进行危废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理处置,在未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尾气水洗产生的30%盐酸、35%氢氟酸、EMC/DMC作为副产品外售应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相关要求,否则应按照危固废进行管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按照环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和报警系统。建立“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厂区内应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预案要求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措施。你司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和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反映和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并与上杭生态环境局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九)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建成实施后新增废水COD排放量6.1033t/a、NH3-N排放量0.6103t/a、废气SO2排放量7.048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含氟精细化学品及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项目 |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 | 福 (略) | (略) 中楠 (略) | 项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西侧为天甫电子,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产品有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钠、液体六氟磷酸锂、液体六氟磷酸钠等。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栋五氟化磷车间,每栋车间布设2条五氟化磷生产线。新建2栋双氟磺酰亚胺酸生产车间,每栋车间布设4条双氟磺酰亚胺酸生产线。新建1栋成盐车间,内设4个主产品成盐生产线和有机溶剂(EMC/DMC)回收生产线。新建1栋亚硫酸钠回收车间,通过三效蒸发回收双氟磺酰亚胺酸车间的亚硫酸钠热溶液。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4座仓库、31个储罐(液氮、氯化亚砜、氯磺酸、多聚磷酸、液碱、有水氢氟酸、发烟硫酸、盐酸、氟化氢、成品等)和汽车装卸设施。公辅工程新建供电、供热(依托福建 (略) )、供冷、给排水等系统,以及办公楼、分析楼、餐厅、控制楼、辅助用房、动力车间等。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20万吨电池液体电解质材料(折固体盐6万吨),其中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33333吨、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钠33333吨、液体六氟磷酸锂*吨、液体六氟磷酸钠33333吨,同时副产30%盐酸66000吨、亚硫酸钠28000吨、35%有水氢氟酸6000吨、98%硫酸*吨,回收碳酸二*酯及碳酸**酯3000吨。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和优质原辅料,强化各装置节能减污降碳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碳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采用除氟预处理+沉淀+厌氧+好氧工艺)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和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强化VOCs、恶臭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精(蒸)馏残液、滤渣、废树脂、废化学品包装袋、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进行危废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理处置,在未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尾气水洗产生的30%盐酸、35%氢氟酸、EMC/DMC作为副产品外售应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相关要求,否则应按照危固废进行管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按照环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和报警系统。建立“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厂区内应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预案要求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措施。你司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和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反映和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并与上杭生态环境局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九)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建成实施后新增废水COD排放量6.1033t/a、NH3-N排放量0.6103t/a、废气SO2排放量7.048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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