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浮选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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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浮选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景 (略) 浮选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景 (略) 浮选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上高县黄金堆功能园

建设单位

江西景 (略)

环评机构

江西斐然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 (略) (略) 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黄金堆功能园长水路8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9.582″,北纬28°17′1.77″,总占地面积12亩。项目厂址北侧为 (略) 生产车间, (略) (略) ,西面为上高县 (略) ,南侧为长水路。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体工程、贮运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均租赁上 (略) 现有生产厂房及办公楼,新建废气、固废和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以烷基酚聚氧*烯醚、油酸钠、脂肪醇聚氧*烯醚羧酸钠、脂肪醇聚氧*烯醚硫酸钠、十二烷基伯胺、氧化石蜡皂等为原辅料,将十二烷基伯胺、氧化石蜡皂熔融后与其他原辅料按比例投料至搅拌罐搅拌均匀后进行称量包装入库。项目建成后达年产3万吨浮选剂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0.07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江西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江西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桶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生产车间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景 (略) 浮选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景 (略) 浮选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上高县黄金堆功能园

建设单位

江西景 (略)

环评机构

江西斐然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 (略) (略) 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黄金堆功能园长水路8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9.582″,北纬28°17′1.77″,总占地面积12亩。项目厂址北侧为 (略) 生产车间, (略) (略) ,西面为上高县 (略) ,南侧为长水路。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体工程、贮运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均租赁上 (略) 现有生产厂房及办公楼,新建废气、固废和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以烷基酚聚氧*烯醚、油酸钠、脂肪醇聚氧*烯醚羧酸钠、脂肪醇聚氧*烯醚硫酸钠、十二烷基伯胺、氧化石蜡皂等为原辅料,将十二烷基伯胺、氧化石蜡皂熔融后与其他原辅料按比例投料至搅拌罐搅拌均匀后进行称量包装入库。项目建成后达年产3万吨浮选剂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0.07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江西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江西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桶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生产车间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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