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8月21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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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8月21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城北水厂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利津县境内,其中新建城北水厂位于庄科浮桥路以北,黄河大堤以西,孤阳线以东;新建供水干管、供水支管,改造供水支管均位于利津县城区

利津县 (略)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城北水厂1座,占地面积43515m2,设计供水规模为12万m3/d,原水引自利津县庄科水库,对原水进行预处理、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深度处理,水质达标后为利津县城工业、生活进行供水;新建供水干管长度12.1公里,新建供水支管30条,改造供水支管37条。工程总投资82206.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0.89万元。

山东格林泰克 (略)

(一)施工机械须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本项目施工营地及项目区域内禁止修车。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拌合废水设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冲洗废水由排水沟进入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拌合,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由排水沟进入临时沉砂池或集水坑经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设备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设备冲洗,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直接用于浇灌周边林草;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的卫生设施。

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包括污泥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废水经污水池沉淀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利津县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经自建污水管线排入利津县 (略) 进行深度处理。

(二)项目施工期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本)》(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尽可能避开大风、降雨天气。管线施工设置密闭围栏,施工区出入道路硬化,进出车辆保洁清洗、密闭运输,物料覆盖塑料布,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湿式作业。执行《 (略)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使用燃油机械设备,注意燃油机械设备的保养,尽量保证燃油机械设备废气达标排放;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期焊接点分散,位于开阔通风状况良好的户外,焊接废气可以很快扩散。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加强管理,水厂生产区无组织排放氯气、氯化氢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声屏障等装置,避免夜间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水厂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建筑废料、拆除的废旧管线、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建筑废料、拆除的废旧管线由施工单位负责拉运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下层泥土作为施工弃土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用作周边回填;少量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水处理污泥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药品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化验室废试剂及药品、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五)施工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降低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沿线管网进行维护检修,避免管路爆裂、渗漏造成附近区域水土流失。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城北水厂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利津县境内,其中新建城北水厂位于庄科浮桥路以北,黄河大堤以西,孤阳线以东;新建供水干管、供水支管,改造供水支管均位于利津县城区

利津县 (略)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城北水厂1座,占地面积43515m2,设计供水规模为12万m3/d,原水引自利津县庄科水库,对原水进行预处理、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深度处理,水质达标后为利津县城工业、生活进行供水;新建供水干管长度12.1公里,新建供水支管30条,改造供水支管37条。工程总投资82206.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0.89万元。

山东格林泰克 (略)

(一)施工机械须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本项目施工营地及项目区域内禁止修车。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拌合废水设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冲洗废水由排水沟进入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拌合,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由排水沟进入临时沉砂池或集水坑经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设备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设备冲洗,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直接用于浇灌周边林草;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的卫生设施。

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包括污泥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废水经污水池沉淀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利津县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经自建污水管线排入利津县 (略) 进行深度处理。

(二)项目施工期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本)》(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尽可能避开大风、降雨天气。管线施工设置密闭围栏,施工区出入道路硬化,进出车辆保洁清洗、密闭运输,物料覆盖塑料布,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湿式作业。执行《 (略)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使用燃油机械设备,注意燃油机械设备的保养,尽量保证燃油机械设备废气达标排放;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期焊接点分散,位于开阔通风状况良好的户外,焊接废气可以很快扩散。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加强管理,水厂生产区无组织排放氯气、氯化氢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声屏障等装置,避免夜间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水厂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建筑废料、拆除的废旧管线、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建筑废料、拆除的废旧管线由施工单位负责拉运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下层泥土作为施工弃土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用作周边回填;少量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水处理污泥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药品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化验室废试剂及药品、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五)施工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降低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沿线管网进行维护检修,避免管路爆裂、渗漏造成附近区域水土流失。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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