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宏旭禽业有限公司高鹦分公司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
绥中宏旭禽业有限公司高鹦分公司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略) 高鹦分公司 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高鹦分公司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高鹦分公司
(略) 高鹦分公 (略) (略) 绥中县葛家满族乡高鹦村(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9.*°,北纬40.*°)。负责人是杨旭,项目劳动定员25人。项目总投资42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4667m2。主要从事肉鸡养殖。
(略) 高鹦分公司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于2023年8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高鹦分公司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绥审[2023]7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水暂存于储水池,回用于鸡舍冲洗、鸡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池厌氧发酵并消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和处理后的鸡舍冲洗废水一同作为液体肥料用于附近农田及果园。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DA001)。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对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经隔声、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存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一般固体废物:
鸡粪:日产日清,清理出的鸡粪经场区堆粪场暂存,每日由绥中县塔山镇有机肥厂自行运走,用于制作有机肥。
病死鸡:收集后直接运至绥中汇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极端天气下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冰柜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污水池污泥: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及污水池污泥混入鸡粪,外卖给有机肥厂家。
防疫物资:防疫人员统一收集后带走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废包装物:除臭剂、消毒剂废包装同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布袋:更换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直接带走。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已竣工
2、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8月-2023年8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高鹦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绥中县葛家满族乡高鹦村
联系人:石娜
电话:*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略) 高鹦分公司 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高鹦分公司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高鹦分公司
(略) 高鹦分公 (略) (略) 绥中县葛家满族乡高鹦村(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9.*°,北纬40.*°)。负责人是杨旭,项目劳动定员25人。项目总投资42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4667m2。主要从事肉鸡养殖。
(略) 高鹦分公司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于2023年8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高鹦分公司年饲养肉鸡21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绥审[2023]7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水暂存于储水池,回用于鸡舍冲洗、鸡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池厌氧发酵并消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和处理后的鸡舍冲洗废水一同作为液体肥料用于附近农田及果园。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DA001)。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对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经隔声、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存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一般固体废物:
鸡粪:日产日清,清理出的鸡粪经场区堆粪场暂存,每日由绥中县塔山镇有机肥厂自行运走,用于制作有机肥。
病死鸡:收集后直接运至绥中汇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极端天气下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冰柜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污水池污泥: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及污水池污泥混入鸡粪,外卖给有机肥厂家。
防疫物资:防疫人员统一收集后带走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废包装物:除臭剂、消毒剂废包装同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布袋:更换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直接带走。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已竣工
2、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8月-2023年8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高鹦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绥中县葛家满族乡高鹦村
联系人: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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