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天彩包装有限公司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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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天彩包装有限公司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3年8月17日,由建设单位 (略) 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广东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和2位专家组织验收的 (略) 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火炬开发区逸仙工业区逸仙路28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0′14.22″,北纬22°35′16.39″)。项目用地面积40002.7平方米,建筑面积2313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包装袋、牛皮纸大袋、包装用塑料膜、药用包装复合膜,实际一期生产包装袋800吨、包装用塑料膜6902吨、药用包装复合膜650吨、牛皮纸大袋1200吨。

本次验收的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主要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炬)环建表[2014]0057号、中(炬)环建表[2016]0101号、VOC深度治理工艺备案及锅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中所确定的范围。项目吹膜工序、破碎、蒸馏塔工序未建设,故分期验收,本次具体验收设备见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06月, (略) (略) 银台 (略) 编制了《 (略) 增加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09月17 (略) (略) 环境保护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炬)环建表[2014]0057号);2016年08月1日, (略) (略) (略) 编制了《 (略) 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09月14 (略) 环境保护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炬)环建表[2016]0101号)。2018年05月24日完成生产工艺的VOCS废气治理工程技改登记。2020年7月3日完成锅炉更换,并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锅炉(窑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的函》。2020年07月13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中核变通外字[2020]第*号)法定代表人由“朱伟光”变更为“张瑞祺”。项目开工日期为2023年04月26日,竣工日期2023年05月15日,调试时间为2023年05月20日-2024年05月19日。项目于2022年02月11日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022-0076-L。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一期完成后总投资1401.6万元,一期完成后整厂环保投资45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

(四)验收范围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为一期。项目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炬)环建表[2014]0057号》、批复《中(炬)环建表[2016]0101号》、VOC深度治理工艺备案及锅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本期验收原辅材料、设备如下: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

主要原辅材料

已验收

(吨)

14年环评内容(扩建部分)(吨)

16年环评内容(扩建部分)(吨)

本次验收数量(吨)

本次验收后数量(吨)

备注

包装袋

803

0

0

0

803

塑料薄膜

2400

0

150

3710

6110

外购薄膜2400+3710

聚*烯

3710

0

0

0

0

本次不验收

牛皮纸

1204

0

170

0

1204

油性油墨

600

200

50

0

600

粘合剂

500

200

50

250

750

醋酸*酯

250

730

67.5

572.5

822.5

*醇

0

280

17.5

122.5

122.5

铝膜

0

160

0

160

160

PE镀铝

0

65

0

65

65

PE膜

0

900

0

900

900

PET膜

0

320

0

320

320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主要设备

已验收

(台)

14年环评内容(扩建部分)(台)

16年环评内容(扩建部分)(台)

本次验收数量(吨)

本次验收后数量(吨)

备注

印刷机

5

1

1

0

5

挤出复合机

2

0

0

0

2

封口机

10

0

0

0

10

制袋机

14

0

2

2

16

复卷机

5

0

3

2

7

复合机

3

1

3

4

7

分切机

4

2

2

3

7

吹膜机

2

2

0

0

2

大袋机

14

0

2

0

14

薄膜破碎机

0

2

0

0

0

本期不验收

天然气锅炉

0

0

1

1

1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炬)环建表[2014]0057号》、批复《中(炬)环建表[2016]0101号》、VOC深度治理工艺备案及锅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基本无变化,项目分期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改扩建前后员工人数与工作制度不变,生活污水已验收,本次不验收。

(二)废气

项目在印刷烘干、干式复合挤出复合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RTO高温蓄热燃烧工艺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项目在锅炉废气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少部分收集不完全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声压级约在65~80dB(A)之间;另外,原材料、成品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为减少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安装、布局,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减弱;另外,在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在严格落实上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营运期生产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

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一般固废种类

已验收(吨)

14年(扩建部分)(吨)

16年(扩建部分)(吨)

本次验收数量(吨)

本次验收后数量(吨)

备注

处置措施

生产废料

8

2

5

2

10

/

收集 (略) (略) 处理

炉渣

/

/

/

/

/

变更为天然气

/

废沉渣

/

/

/

/

/

废塑料薄膜

0

250

0

250

250

/

收集 (略) (略) 处理

清洁干净的废旧印版

500个/年

0个/年

100个/年

0个/年

500个/年

/

危险种类

已验收

14年(扩建部分)(吨)

16年(扩建部分)(吨)

本次验收数量(吨)

本次验收后数量(吨)

备注

处置措施

废*醇包装桶

0

2

0.2

0.7

0.7

/

(略) 新 (略) 处理

原料废液

25

10

2.4

5.7

30.7

/

废抹布、废手套

0.4

0.6

0.1

0.5

0.9

/

废油墨包装桶、废醋酸*酯、包装桶、废粘合剂包装桶

12

10

3

8.5

20.5

/

废活性炭

/

/

/

/

/

原有活性炭吸附工艺已升级为RTO装置

/

无纺布

/

/

/

/

/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根据广州 (略) 于2023年06月29日~2023年06月30日检测并编制的《 (略) 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HXZS*-验收)显示结果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总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的要求。

厂区内非*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3)3类标准。

3、固废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规定。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核算,本项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锅炉(窑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的函中提出的该项目氮氧化物总量不大于1.39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5、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污染控制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亦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措施要求,符合“三同时”制度要求,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略)

2023年08月21日

天彩验收意见.PDF

HJS-HXZS* (略) 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报告表 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2023.08.17扫描件.pdf

,中山

2023年8月17日,由建设单位 (略) 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广东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和2位专家组织验收的 (略) 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火炬开发区逸仙工业区逸仙路28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0′14.22″,北纬22°35′16.39″)。项目用地面积40002.7平方米,建筑面积2313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包装袋、牛皮纸大袋、包装用塑料膜、药用包装复合膜,实际一期生产包装袋800吨、包装用塑料膜6902吨、药用包装复合膜650吨、牛皮纸大袋1200吨。

本次验收的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主要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炬)环建表[2014]0057号、中(炬)环建表[2016]0101号、VOC深度治理工艺备案及锅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中所确定的范围。项目吹膜工序、破碎、蒸馏塔工序未建设,故分期验收,本次具体验收设备见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06月, (略) (略) 银台 (略) 编制了《 (略) 增加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09月17 (略) (略) 环境保护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炬)环建表[2014]0057号);2016年08月1日, (略) (略) (略) 编制了《 (略) 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09月14 (略) 环境保护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炬)环建表[2016]0101号)。2018年05月24日完成生产工艺的VOCS废气治理工程技改登记。2020年7月3日完成锅炉更换,并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锅炉(窑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的函》。2020年07月13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中核变通外字[2020]第*号)法定代表人由“朱伟光”变更为“张瑞祺”。项目开工日期为2023年04月26日,竣工日期2023年05月15日,调试时间为2023年05月20日-2024年05月19日。项目于2022年02月11日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022-0076-L。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一期完成后总投资1401.6万元,一期完成后整厂环保投资45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

(四)验收范围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为一期。项目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炬)环建表[2014]0057号》、批复《中(炬)环建表[2016]0101号》、VOC深度治理工艺备案及锅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本期验收原辅材料、设备如下: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

主要原辅材料

已验收

(吨)

14年环评内容(扩建部分)(吨)

16年环评内容(扩建部分)(吨)

本次验收数量(吨)

本次验收后数量(吨)

备注

包装袋

803

0

0

0

803

塑料薄膜

2400

0

150

3710

6110

外购薄膜2400+3710

聚*烯

3710

0

0

0

0

本次不验收

牛皮纸

1204

0

170

0

1204

油性油墨

600

200

50

0

600

粘合剂

500

200

50

250

750

醋酸*酯

250

730

67.5

572.5

822.5

*醇

0

280

17.5

122.5

122.5

铝膜

0

160

0

160

160

PE镀铝

0

65

0

65

65

PE膜

0

900

0

900

900

PET膜

0

320

0

320

320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主要设备

已验收

(台)

14年环评内容(扩建部分)(台)

16年环评内容(扩建部分)(台)

本次验收数量(吨)

本次验收后数量(吨)

备注

印刷机

5

1

1

0

5

挤出复合机

2

0

0

0

2

封口机

10

0

0

0

10

制袋机

14

0

2

2

16

复卷机

5

0

3

2

7

复合机

3

1

3

4

7

分切机

4

2

2

3

7

吹膜机

2

2

0

0

2

大袋机

14

0

2

0

14

薄膜破碎机

0

2

0

0

0

本期不验收

天然气锅炉

0

0

1

1

1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炬)环建表[2014]0057号》、批复《中(炬)环建表[2016]0101号》、VOC深度治理工艺备案及锅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基本无变化,项目分期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改扩建前后员工人数与工作制度不变,生活污水已验收,本次不验收。

(二)废气

项目在印刷烘干、干式复合挤出复合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RTO高温蓄热燃烧工艺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项目在锅炉废气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少部分收集不完全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声压级约在65~80dB(A)之间;另外,原材料、成品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为减少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安装、布局,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减弱;另外,在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在严格落实上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营运期生产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

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一般固废种类

已验收(吨)

14年(扩建部分)(吨)

16年(扩建部分)(吨)

本次验收数量(吨)

本次验收后数量(吨)

备注

处置措施

生产废料

8

2

5

2

10

/

收集 (略) (略) 处理

炉渣

/

/

/

/

/

变更为天然气

/

废沉渣

/

/

/

/

/

废塑料薄膜

0

250

0

250

250

/

收集 (略) (略) 处理

清洁干净的废旧印版

500个/年

0个/年

100个/年

0个/年

500个/年

/

危险种类

已验收

14年(扩建部分)(吨)

16年(扩建部分)(吨)

本次验收数量(吨)

本次验收后数量(吨)

备注

处置措施

废*醇包装桶

0

2

0.2

0.7

0.7

/

(略) 新 (略) 处理

原料废液

25

10

2.4

5.7

30.7

/

废抹布、废手套

0.4

0.6

0.1

0.5

0.9

/

废油墨包装桶、废醋酸*酯、包装桶、废粘合剂包装桶

12

10

3

8.5

20.5

/

废活性炭

/

/

/

/

/

原有活性炭吸附工艺已升级为RTO装置

/

无纺布

/

/

/

/

/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根据广州 (略) 于2023年06月29日~2023年06月30日检测并编制的《 (略) 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HXZS*-验收)显示结果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总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的要求。

厂区内非*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3)3类标准。

3、固废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规定。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核算,本项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锅炉(窑炉)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的函中提出的该项目氮氧化物总量不大于1.39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5、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污染控制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亦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措施要求,符合“三同时”制度要求,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略)

2023年08月21日

天彩验收意见.PDF

HJS-HXZS* (略) 增加设备项目(一期)及变更扩建项目(一期)(报告表 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2023.08.17扫描件.pdf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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