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马林解读《临泉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马林解读《临泉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7月份,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泉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现由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马林解读如下:
一、如何选定服务主体?
根据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要求,从名录库中选择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察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选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1/3以上或供销 (略) 的控股企业;二是必须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平台;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四是能够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五是社会化服务 (略) 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并达到六有标准,即组织机构代码、公章、牌子、规章制度、办公场所(场地),及与服务能力相应的农机具。
二、纳入补助的对象有哪些?
一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为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供销合作社占股三分之一以上或者供销 (略) 的控股企业。二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小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小农户,调动小农户接受以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服务的积极性。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社会化服务主体“自我服务”和“相互服务”的土地面积不得列入本项目补贴范围。二是实施本项目土地,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重复申报补贴类项目。三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略) 场为主导。财政补助重在 (略) 场,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干 (略) 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2023年7月份,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泉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现由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马林解读如下:
一、如何选定服务主体?
根据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要求,从名录库中选择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察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选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1/3以上或供销 (略) 的控股企业;二是必须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平台;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四是能够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五是社会化服务 (略) 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并达到六有标准,即组织机构代码、公章、牌子、规章制度、办公场所(场地),及与服务能力相应的农机具。
二、纳入补助的对象有哪些?
一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为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供销合作社占股三分之一以上或者供销 (略) 的控股企业。二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小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小农户,调动小农户接受以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服务的积极性。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社会化服务主体“自我服务”和“相互服务”的土地面积不得列入本项目补贴范围。二是实施本项目土地,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重复申报补贴类项目。三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略) 场为主导。财政补助重在 (略) 场,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干 (略) 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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