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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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年产15万吨菱镁石精矿粉及菱镁球建设项目

(略) 官屯镇南山村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破碎车间、磨矿车间、1#浮选车间、2#浮选车间、压球车间、尾矿压滤车间、生产车间(4座、闲置)等主体工程,1#成品库房、原料库房等储运工程,办公楼、实验室、配电室、循环沉淀水池等辅助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地下水防治措施、事故防范措施、排污口规范化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菱镁石精矿粉13万吨、菱镁精矿球5万吨、冶金镁球2万吨。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2万元。

1、废气:上料、粗破、细破、筛分等工序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捕集效率不低于95%)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菱镁精矿球及冶金镁球混碾上料工序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捕集效率不低于95%)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限值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各类物料存放在封闭厂房内,物料装卸应密闭操并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物料输送采取封闭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和洒水,运输车辆封闭,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限值要求。

2、废水:浮选废水经循环沉淀水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灰、落地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钢球由厂家回收;废药剂包装桶外售, (略)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磨矿车间、1#浮选车间、2#浮选车间、尾矿压滤车间、生产车间、循环沉淀水池、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参意见。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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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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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年产15万吨菱镁石精矿粉及菱镁球建设项目

(略) 官屯镇南山村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破碎车间、磨矿车间、1#浮选车间、2#浮选车间、压球车间、尾矿压滤车间、生产车间(4座、闲置)等主体工程,1#成品库房、原料库房等储运工程,办公楼、实验室、配电室、循环沉淀水池等辅助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地下水防治措施、事故防范措施、排污口规范化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菱镁石精矿粉13万吨、菱镁精矿球5万吨、冶金镁球2万吨。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2万元。

1、废气:上料、粗破、细破、筛分等工序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捕集效率不低于95%)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菱镁精矿球及冶金镁球混碾上料工序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捕集效率不低于95%)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限值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各类物料存放在封闭厂房内,物料装卸应密闭操并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物料输送采取封闭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和洒水,运输车辆封闭,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限值要求。

2、废水:浮选废水经循环沉淀水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灰、落地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钢球由厂家回收;废药剂包装桶外售, (略)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磨矿车间、1#浮选车间、2#浮选车间、尾矿压滤车间、生产车间、循环沉淀水池、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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