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海镇瓦颜路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 | 海北州刚察县吉尔孟乡江仓曲流域,地理坐标为东经99°34′53″-99°35′19″,北纬38°1′24″-38°2′2″ |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 青海乐洋纳川 (略) | 1.地表初雨径流生态过滤阻隔工程。建设64座生态阻隔坝,其中江仓曲8座、鄂聂日聂赫曲25座、吾陇曲15座、克克赛曲16座。2.流域主要河岸线生态修复和阻隔工程。建设8786m生态护岸,其中江仓曲护岸长2460m,鄂聂日聂赫曲护岸长2019m,吾陇曲护岸总2027m,克克赛曲护岸长2280m,均采用护岸式生态格宾网箱结构。3.流域天然草甸和湿地有序恢复工程。对流域已经出现明显退化的3块高原草甸和2块湿地开展人为干预的恢复工程,恢复草地和湿地总占地面积*.29m2,补种面积为*.8407m2。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江仓曲流域生态环境脆弱,项目建设应根据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严格控制施工道路、堆土区、生态护岸开挖等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人工干预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新的破坏。生态护岸基础开挖前应做好草皮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水生生物保护,避免在繁殖季节施工。工程结束后,应做好临时道路、堆土区等临时占地生态恢复,以及天然草甸植被恢复、湿地水生植物栽培养护管理。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落实施工作业区控尘措施。生态护岸基础及生态过滤阻隔坝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要做到堆放覆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养护,采用密闭性能好、除尘效率高的混凝土拌合设备进行拌合。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在枯水期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涉水施工时间。涉水施工时应设置导流围堰,施工活动均在围堰内进行。搅拌冲洗废水经钢结构可移动沉淀槽沉淀后回用。不得在河道内排放施工废水及清洗车辆,做好生活污水处置。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弃方做为防治水力侵蚀的材料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海镇瓦颜路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 | 海北州刚察县吉尔孟乡江仓曲流域,地理坐标为东经99°34′53″-99°35′19″,北纬38°1′24″-38°2′2″ |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 青海乐洋纳川 (略) | 1.地表初雨径流生态过滤阻隔工程。建设64座生态阻隔坝,其中江仓曲8座、鄂聂日聂赫曲25座、吾陇曲15座、克克赛曲16座。2.流域主要河岸线生态修复和阻隔工程。建设8786m生态护岸,其中江仓曲护岸长2460m,鄂聂日聂赫曲护岸长2019m,吾陇曲护岸总2027m,克克赛曲护岸长2280m,均采用护岸式生态格宾网箱结构。3.流域天然草甸和湿地有序恢复工程。对流域已经出现明显退化的3块高原草甸和2块湿地开展人为干预的恢复工程,恢复草地和湿地总占地面积*.29m2,补种面积为*.8407m2。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江仓曲流域生态环境脆弱,项目建设应根据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严格控制施工道路、堆土区、生态护岸开挖等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人工干预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新的破坏。生态护岸基础开挖前应做好草皮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水生生物保护,避免在繁殖季节施工。工程结束后,应做好临时道路、堆土区等临时占地生态恢复,以及天然草甸植被恢复、湿地水生植物栽培养护管理。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落实施工作业区控尘措施。生态护岸基础及生态过滤阻隔坝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要做到堆放覆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养护,采用密闭性能好、除尘效率高的混凝土拌合设备进行拌合。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在枯水期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涉水施工时间。涉水施工时应设置导流围堰,施工活动均在围堰内进行。搅拌冲洗废水经钢结构可移动沉淀槽沉淀后回用。不得在河道内排放施工废水及清洗车辆,做好生活污水处置。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弃方做为防治水力侵蚀的材料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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