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布哈河入青海湖段河岸缓冲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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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布哈河入青海湖段河岸缓冲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布哈河入青海湖段河岸缓冲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海镇瓦颜路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布哈河入青海湖段河岸缓冲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海北州刚察县布哈河流域入青海湖段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青海海禾 (略)

1.地表径流汇合口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对布哈河至青海湖入湖口下游段25.05km范围内7个地表径流汇合口进行湿地建设,工程建设面积13.35hm2。2.水源涵养区建设工程。对项目区河段两岸退化区进行水源涵养区建设工程,分为5个区块,工程建设面积12.3hm2。3.生态护岸修复工程。在布哈河入青海湖国控段面至其上游25.05km河段建设生态护岸修复工程,生态矩阵护坡总长度7.86km,总面积2.35hm2,生态防护带总长度为8.4km,总面积为2.52hm2,斑块连接总面积3.75hm2。

严格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区涉及青海湖裸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海湖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开工前须衔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有关管理规定。施工中要加强与环境敏感区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落实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严格控制生态护岸基础开挖、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范围,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水生生物保护,避免在繁殖季节施工。施工营地按要求远离河道设置。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与周边生态相协调。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落实各项控尘措施。临时堆土做到堆放覆盖,及时回填压实。施工营地、临时道路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养护,物料封闭运输。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在青海湖裸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海湖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排放废水,确保布哈河入青海湖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土石方全部回用。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布哈河入青海湖段河岸缓冲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海镇瓦颜路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布哈河入青海湖段河岸缓冲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海北州刚察县布哈河流域入青海湖段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青海海禾 (略)

1.地表径流汇合口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对布哈河至青海湖入湖口下游段25.05km范围内7个地表径流汇合口进行湿地建设,工程建设面积13.35hm2。2.水源涵养区建设工程。对项目区河段两岸退化区进行水源涵养区建设工程,分为5个区块,工程建设面积12.3hm2。3.生态护岸修复工程。在布哈河入青海湖国控段面至其上游25.05km河段建设生态护岸修复工程,生态矩阵护坡总长度7.86km,总面积2.35hm2,生态防护带总长度为8.4km,总面积为2.52hm2,斑块连接总面积3.75hm2。

严格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区涉及青海湖裸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海湖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开工前须衔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有关管理规定。施工中要加强与环境敏感区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落实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严格控制生态护岸基础开挖、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范围,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水生生物保护,避免在繁殖季节施工。施工营地按要求远离河道设置。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与周边生态相协调。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落实各项控尘措施。临时堆土做到堆放覆盖,及时回填压实。施工营地、临时道路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养护,物料封闭运输。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在青海湖裸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海湖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排放废水,确保布哈河入青海湖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土石方全部回用。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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