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年产6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21 文章来源: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6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二楼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年产6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
(略) "
(略) 定安县新竹镇大路组团大新路北侧
海南中特 (略)
本项目设置两条干粉砂浆生产线(含1条共用机制砂生产线)以及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896.12m2,总建筑面积为14913.64m2(计容)。
综上所述,年产6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规划,并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类别,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主要为建筑材料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干粉砂浆生产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限值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故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未列入《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故项目建设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相符。
根据《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项目 (略) 县产业用地,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公益林以及基本农田,符合规划政策要求。根据《定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用地规划为城镇开发边界,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规划政策要求。根据本项目与《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均符合规范中的要求。本项目与《定安县新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中的规划定位、行业准入条件、大路组团土地利用规划均相符。根据《定安县新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定安县新竹镇大路组团产业定位为以绿色建筑材料加工为主的新兴产业功能区,重点产业包括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本项目为干粉砂浆生产项目,属于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本项目符合规划产业定位。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1、废气 本项目采用封闭式厂房,生产工艺粉尘(筛分破碎粉尘、筒仓粉尘、混合搅拌粉尘、散装粉尘、袋装粉尘等)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配备洗车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抑制运输扬尘;设置高密度环保防尘布,生产线安装在厂房内,安装自动洒水降尘系统、扬尘在线监控装置,加强绿化。 2、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厂区四周截排水沟沉淀后外排,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冲洗,不外排;市政污水管网未通前,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同定期外运作农肥;市政污水管网连通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所有生产设备全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震缓冲基础,加强设备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全部由厂家回收使用,不外排;废铁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渣定期人工清掏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给附近砖厂;废布袋、生活 (略) 政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收集清运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抹布、隔油池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空气:根据定安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01月6日发布的《2020年定安县环境空气质量年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地表水环境:大路东水库距本项目约1560m,为了解其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引用《海南绿筑装配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的监测数据进行说明。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大路东水库除总磷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根据《定安县新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大路东水库的监测数据表明大路东水库水质除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外,其他监测指标均满足Ⅳ类标准。由此可见,大路东水库水质有所优化,现状监测的化学需氧量已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而总磷还是未满足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可能为周边农户养殖鸭、鹅等引起水体污染。
设置专人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项目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并从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泄漏的油类物质等控制在围堰内。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应急响应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立即启动,加强管理,同时定期检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可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发布时间:2023-08-21 文章来源: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6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二楼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年产6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
(略) "
(略) 定安县新竹镇大路组团大新路北侧
海南中特 (略)
本项目设置两条干粉砂浆生产线(含1条共用机制砂生产线)以及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896.12m2,总建筑面积为14913.64m2(计容)。
综上所述,年产6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规划,并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类别,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主要为建筑材料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干粉砂浆生产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限值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故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未列入《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故项目建设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相符。
根据《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项目 (略) 县产业用地,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公益林以及基本农田,符合规划政策要求。根据《定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用地规划为城镇开发边界,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规划政策要求。根据本项目与《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均符合规范中的要求。本项目与《定安县新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中的规划定位、行业准入条件、大路组团土地利用规划均相符。根据《定安县新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定安县新竹镇大路组团产业定位为以绿色建筑材料加工为主的新兴产业功能区,重点产业包括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本项目为干粉砂浆生产项目,属于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本项目符合规划产业定位。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1、废气 本项目采用封闭式厂房,生产工艺粉尘(筛分破碎粉尘、筒仓粉尘、混合搅拌粉尘、散装粉尘、袋装粉尘等)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配备洗车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抑制运输扬尘;设置高密度环保防尘布,生产线安装在厂房内,安装自动洒水降尘系统、扬尘在线监控装置,加强绿化。 2、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厂区四周截排水沟沉淀后外排,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冲洗,不外排;市政污水管网未通前,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同定期外运作农肥;市政污水管网连通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所有生产设备全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震缓冲基础,加强设备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全部由厂家回收使用,不外排;废铁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渣定期人工清掏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给附近砖厂;废布袋、生活 (略) 政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收集清运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抹布、隔油池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空气:根据定安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01月6日发布的《2020年定安县环境空气质量年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地表水环境:大路东水库距本项目约1560m,为了解其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引用《海南绿筑装配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的监测数据进行说明。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大路东水库除总磷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根据《定安县新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大路东水库的监测数据表明大路东水库水质除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外,其他监测指标均满足Ⅳ类标准。由此可见,大路东水库水质有所优化,现状监测的化学需氧量已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而总磷还是未满足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可能为周边农户养殖鸭、鹅等引起水体污染。
设置专人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项目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并从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泄漏的油类物质等控制在围堰内。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应急响应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立即启动,加强管理,同时定期检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可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